之前遇過 爛駕駛直直地將人行道與腳踏車道全給他佔用了,我只有拍一個角度一張照片,成立原因 : 從車頭拍,擋風玻璃隔熱紙不會很深,清楚拍出駕駛座與車內都沒有人!如果 擋風玻璃隔熱紙很深,需從車頭拍和其他角度 要2張照片,目前檢舉都100%成立!無法清楚拍出駕駛座與車內都沒有人,就要車頭與其他角度 共2張!樓主的案例無論是否行駛中此駕駛都已違規,因為車子本身無論有沒有靜止都不能行駛人行道,有地權也是,這案例台北內湖區的辦公大樓人行道時常發生! ...至於細節不多談,太多菱菱角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