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erek wrote:人在做天再看!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 說得真好,人在做天在看!本座就是天天檢舉,日以繼夜的檢舉,再輕微的違規即使沒影響到我我也會檢舉,所以老天看到了,才會使我幾十年沒出過半場交通事故.根據國外最新研究,違規成癮也是一種病,千萬要去醫治,以免造成無法挽回的悲劇
檢舉的人不會那麼無聊去檢舉一些雞毛蒜皮你以為吃飽太閒喔檢舉是為了那些愛違規的好一直違規遲早被收走就跟你說的只是時候未到檢舉一方面導正違規習慣一方面讓你捐錢給國家積陰德愛違規跟愛檢舉互利共生對了怎麼總是一堆人蠢到一天到晚被檢舉別人不會就你會
樓主肯定被檢舉過,才會寫出這樣的文章。交通法規、道路標線的設計都有它的道理在,當然也有些不盡合理之處,都是可以向相關單位建議改善的,我自己就提報建議過幾次,有些真的改了。很多人貪圖方便違規停車,這些人總是會說我只是暫停一下,並沒有妨礙道路通行,但他沒有想過,機車行人可能都要繞過你的車通行,發生的危險誰要負擔?勿以惡小而為之!
違規跟檢舉達人 這兩個看在我眼裡都沒什麼問題檢舉達人也是想要街道乾乾淨淨,算是幫大家一個忙,而且檢舉交通違規沒有獎金耶而違規被檢舉的,換個角度這也只是一個願賭服輸的概念想隨便停個紅線,就當作交了一個高額停車費雙黃線迴轉的就當作花錢買時間~我也會檢舉,都是一些 讓行人因為被擋住而必須要走到馬路上的
喜違規犯法,圖自己方便造成他人不便又自我感覺良好的這類人的社會性格是啥!!!!!!!!!法條就在那,違反法規就是違法,似是而非的觀念滿悲哀的!若真認為是旁枝末節不足影響他人那請這類社會性格的人提案比這些所謂的小鼻子小眼睛的法條取消!若照這種社會性格(只要自己一直方便不嚴重影響他人是沒關係的).本來半夜要去朋友那聊天剛好看到一台沒拔鑰持的機車所以“借去”代步後再還回原地,但因為停的角度不同被車主發現報案.抓到當時“借車”的犯嫌,此犯嫌說........我沒影響到車主用車的權益呀,我只是“借用”也沒妨礙到他人呀!!!!造成對立的人是不守法(不管大小法規)違法被抓到後心有不甘又不知檢討,反過來聲討檢舉的人!不要說被一般檢舉,隨時都可以在台北街頭上看到違停的車主被警察開單在那大小聲地說.....我只是暫停一下去XXX一定要開單嗎,你這警察怎那麼不懂人情世故,停車場很遠要走過來很久我會不方便呀!被警察當場開單了都可以這樣理直氣壯了,喜違規犯法,圖自己方便造成他人不便又自我感覺良好的這類人越多,社會要怎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