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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單請益~未打方向燈 未穿越虛線

雖然你不是要"右轉"進入中正東路444巷

可是你是要 離開110縣道 進入國2高速公路,同屬是變換行進方向!

只能說算你倒楣,遇到魔人中的魔人


我現在已養成有偏、有轉,必打方向燈 以避免麻煩上身
TonyChenn wrote:
你看一下地上的標線,...(恕刪)


樓主車道是可以選擇直行的。
樓主如果不是惹到後車 ,就是遇到正義使者了

車道入口處雖有標示指向線,但路段中和停止線前無再次標示,只有"往高速公路"字樣,可以用這點小瑕疵申訴看看。
這確實是要使用方向燈,與要往中正東路444巷相同,屬右轉彎行為。因為該車道能直行與右轉,要小心有直行機車。
我是嘎嘎 wrote:
車道入口處雖有標示指向線,但路段中和停止線前無再次標示,只有"往高速公路"字樣,可以用這點小瑕疵申訴看看。
正確答案出來了!
這張紅單要申訴..得到的回答應該是....感謝你的建議..我們會研討..會在轉彎處增加箭頭標示!你的紅單確實是違規了..你行駛在該線道就要知道..這線道是直走/右轉共用道..轉彎必須打方向燈!
開單很容易..撤銷很難..到嘴的肉怎麼可能讓他飛了!
垃圾檢舉魔人以陷害為目標,善意的法規到這些人手裡完全扭曲走樣
只要有爭議,且指示不夠明確,就是標誌標線設計不良,台灣有太多這種例子,哀。
這社會怎麼了,這樣也要檢舉......心態有問題的檢舉人!!
就是有人這麼無聊
會在這排隊入場的 幾乎都是要上高速公路的
不管有沒有打方向燈 有差嗎?

搞到現在上路都怕怕隨時被人拍照
只要快轉彎 習慣性打方向燈
就算整條路上都沒人 就算在單一車道 停車場 轉彎就打燈

以後台灣車子應該有自動打方向燈的功能 只要方向盤轉彎到一個程度 就自動打方向燈
這樣才保證不會不小心忘了打 被開單

以前有一張罰單是我要左轉 騎機車
已經確認後面一段距離沒有機車靠近 直接左彎換車道
就被開單
心裡幹得要死 打方向燈是給鬼看得歐 又沒礙到你 遠遠給我拍照
後來不管什麼情況 只要轉彎 方向燈打下去就對了 就是要給鬼看
拿你的影片出來舉證你沒有變換車道 
不然這罰單你還是要繳
民眾檢舉歸檢舉 又不用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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