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道入口處雖有標示指向線,但路段中和停止線前無再次標示,只有"往高速公路"字樣,可以用這點小瑕疵申訴看看。這確實是要使用方向燈,與要往中正東路444巷相同,屬右轉彎行為。因為該車道能直行與右轉,要小心有直行機車。
我是嘎嘎 wrote:車道入口處雖有標示指向線,但路段中和停止線前無再次標示,只有"往高速公路"字樣,可以用這點小瑕疵申訴看看。 正確答案出來了!這張紅單要申訴..得到的回答應該是....感謝你的建議..我們會研討..會在轉彎處增加箭頭標示!你的紅單確實是違規了..你行駛在該線道就要知道..這線道是直走/右轉共用道..轉彎必須打方向燈!開單很容易..撤銷很難..到嘴的肉怎麼可能讓他飛了!
就是有人這麼無聊會在這排隊入場的 幾乎都是要上高速公路的不管有沒有打方向燈 有差嗎?搞到現在上路都怕怕隨時被人拍照只要快轉彎 習慣性打方向燈就算整條路上都沒人 就算在單一車道 停車場 轉彎就打燈以後台灣車子應該有自動打方向燈的功能 只要方向盤轉彎到一個程度 就自動打方向燈這樣才保證不會不小心忘了打 被開單以前有一張罰單是我要左轉 騎機車已經確認後面一段距離沒有機車靠近 直接左彎換車道就被開單心裡幹得要死 打方向燈是給鬼看得歐 又沒礙到你 遠遠給我拍照後來不管什麼情況 只要轉彎 方向燈打下去就對了 就是要給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