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眾網友的回覆,想想算了,我太執著在自己的感受上了。車禍受傷對他來說已經很難過了,雖然希望他的態度能改善一點,不過就讓別人去治他吧。我的車輛已經進廠勘車維修,保桿換新,我會就維修期間請代步車費用,半天進廠維修請假的薪資損失,不會走法律途徑,讓這件事落幕吧。謝謝大家的意見。
jsn6916 wrote:我會就維修期間請代步車費用...(恕刪) 租車? 坐小黃?除非有無法搭乘大眾交通工具的理由不然要法官判給你這一條很難...然後你可以告他民事他也有權利可以告你刑事就算最後法官判你無罪但他要跟你耗你就要拿時間陪他了是我就想辦法快點和解少想些有的沒的
你就告對方民事損害賠償,看你的車損是修多少錢。修車期間找計程車拿乘車收據。車損的折舊。還要看是幾年車。會被打折扣。不過你有車體險。就不要自找麻煩了。你又無責。全部丟保險就好。另外先要把行車記錄器內容保存下來,因為對方可以告你過失傷害。到時候要鑑定,沒有行車記錄器就必須找出證人,證明後車撞你,不然就要出庭一兩年吧。當然最好對方說謊,你就可以提告對方誣告。最重本刑7年,不得易科罰金。他就會賠償你名譽損失。至少數十萬。
84865426 wrote:反正你贏面大----(恕刪) 我沒說後車告前車吧...??我是說,樓主要告後車,他頂多也只能告民事,要告刑事樓主又沒受傷,無法告刑事的。告刑事,樓主有檢察官幫忙。告民事,樓主則事事要自己來。
jsn6916 wrote:....讓我不禁想,除車損外,我還可以要求甚麼樣的賠償以彌補我的不便,譬如必須騰出時間將車輛送修,期間無車可用、交通不便等等...不是要獅子大開口,對方是外送員也有生計的考量,只是想略施小懲,讓他知道社會上做人的道理,有時候理虧要姿態要放低一點。... 他沒告你過失傷害就萬幸了,你還想要略施小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