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es59 wrote:
請問,那些乖乖繳錢的,可以把繳的錢拿回來嗎?(恕刪)
權利受侵害的人才可以救濟,而且有時效限制。
行政機關看準人民不會因小錢訴訟,而經常幹些違法的事呢!!!
就算去訴訟,地方法院行政庭法官非行政法專業,心理大概也會想因這種小事訴訟而不爽判你敗訴。



ryan00014875 wrote:
請問是在中正路還是中(恕刪)


84865426 wrote:
沒擺你就成功的機率
嚴重超速外就沒這限制了
你例的路段限速60KM 但你開到120KM就不受的那個規範了
weird@ wrote:
更早的規定是100公(恕刪)


ares59 wrote:
地點在台南新化分局前(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