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這種只保強制險的計程車司機撞了, 大概只有鼻子摸一摸認倒楣的份了.
即使上法院, 法院有判決, 本來就沒錢的人要去哪裏生錢出來賠你? 頂多躲起來打黑工...
(僱主沒申報, 沒勞健保, 政府根本不知道這個人在工作有收入, 也無從扣錢起).
這是民事, 不是刑事, 也沒多少錢不會被搞到被通緝.
另外, 該上法院就要要上法院啊! 不太懂為什麼很多人一聽到「法院」兩個字就開始縮了.
提起訴訟大概書記官雙方傳喚過來問一問就要你們去調解(調解書的效力和法院確定判決
是一樣的),對方付不出錢就申請強制執行, 看你想花多少時間跟精神在上面.
所以「欠錢的最大」這個社會常識可不是沒道理的... 久錢的人願意出面, 先不管還不還錢,
就已經是要謝天謝地, 至少還有一點機會拿回一點錢. 通常都是搞消失, 一毛錢也拿不到.
與失敗為伍者,天天靠盃都是別人的錯。
與成功為伍者,天天跟失敗切磋直到不再出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