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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出險後強制寫和解才能拿車

caoq wrote:
我以前被撞送修,對方...(恕刪)

對我的業務也說不用簽!
他剛好是富邦的!
對方出險且保險公司也同意修車事項
這跟我牽車有啥關係?我始終不明白
還硬是要我簽一個空白和解書!
法規應該都是一樣的
所以我也不知道問題到底在哪
而且如果這場車禍有人受傷
又要我簽和解書的話
是不是我放棄了我本來該有的權利
linchien00 wrote:
所以8天沒有車 上下(恕刪)

沒跟車廠借代用車??5/31星期日也是被人親屁股,這星期就開車商的代用車,明天就能換回自己的車了。
不簽和解書就是不認同對方理賠,
保養廠也無法向保險公司請款,
要取車當然要先付修車款。

如果車已修,還未達你期待賠錢目的,
可找那叫你不要和解的業務看看是否有高招。
linsh wrote:
不簽和解書就是不認同...(恕刪)


明天待對方保險公司回覆
因為我家有2.3台車
剛好這台車比較舊所以沒有買丙式
不過事後也致電對方產險公司客服
對方告知確實沒有簽和解書才能牽車
不過這也是事後的事了
所以我也不知道是車場怕收不到錢
還是對方理賠業務要求
閱讀是財富之源 wrote:

沒跟車廠借代用車?...(恕刪)


基本上國產的車 板加烤
他是不會借的
雖然我也沒問
因為我家有豐田 福特 本田的車
以前有開過賓士 只有賓士板加烤有代步車
其他的國產幾乎都沒有!
1.如果您覺得除了車輛修復外還要請求別的損失,您必須自費或用你自己車輛的車體損失險出險,再向對方求償。或是等你跟對方保險公司理賠談好全部金額簽好和解書,車廠才會放車。因為很簡單,您進廠修車沒付錢車廠會讓您走嗎?顯然不會而且車廠依法有留置權,同樣地,您沒跟對方保險理賠談好,他沒拿到和解書不會同意付這筆修車款給車廠的,車廠只能找車主要了。
2.如果無法和解就是民事訴訟,因為車輛已修復,就是金錢賠償了,工資鈑烤不折舊,零件一年要折千分之369,除非車年份新,否則零件的部分求償打折很高,另外會有攤肇責問題。
3.除非營業車,一般要求償交通費不容易,大眾交通工具的費用或可,但相對地,你開車的油錢停車費也省了,舉證在這部分是有趣的
4.至於沒車就不用上班等等,可以氣話談談,法律上完全沒有依據,侵權行為也不賠償純粹經濟上的損失。這是立法者價值上的選擇,沒對錯就是價值選擇。
5.容我對您業務說句不客氣的話,他對車險理賠實務、車商跟修車廠還有基本侵權行為的法律概念真的不行,跟對方理賠談吧。或透過車廠的理賠接待談。
以上淺見供參
linchien00 wrote:
我的業務說簽了代表這...(恕刪)
徐胖子 wrote:
1.如果您覺得除了車...(恕刪)

確實是如此!
其實我也覺得沒必要 搞的那麼僵
為什麼拖了一個月才去修
是因為我覺得對方可能需要出險
加上是公司車可能要跑流程之類的
結果一個月後去修後發現對方已出險
但是保險公司卻沒有盡到他們的義務
我在車禍後沒幾天就收到對方的案號
前後還他打給對方保險公司2.3次
只有一次有接到負責的理賠業務人員
然後隔了一個月才去修車
結果修車廠第一天說對方沒出險
還有聯繫不到該理賠的業務
修車廠是這樣跟我說
我當下就跟修車廠說
如果還是沒聯繫到 可以先修車我可以先付款
之後隔一天修車廠又說保險公司來看車
也同意修車事項..........

其實我也不知道是我的問題
還是修車廠的問題
還是保險公司的問題

我從頭到尾都不知道我修車的內容是啥
你說這扯不扯
還有因為我撞到的是右前輪 上方板金跟跟輪框
原廠沒有知會我的情況下就擅自跟保險業者
用外場的方式修理!
再來是本來我丟車的時候就問了車多久會好
本來他跟我說是禮拜二就會好
車廠多修了兩天難道都不用電話告知
延遲交車的原因?
還要客戶自己打電話尋問?

總而言之就是心情不爽
我被撞過兩次,都是簽和解書取車。
撞過他人一次,我先付錢讓他取車,再讓保險公司把理賠金額匯給我。
總之就是保險公司怕花了錢又拿不到和解書的操作手法。
你不當場和解就是要先自己出修車費,之後再跟保險公司談和解。

不和解對方的保險公司就不會付錢,沒拿到錢車廠就不會讓你把車開走。
你進保養廠,特別是原廠,只要跟車廠說是那家保險公司的財損車,有賠案號碼,他們就會自己去聯絡
但是賠不賠要等肇事責任出來,否則如何判斷?這就拖到時間了。
要快自己先付,但有折舊跟後續求償問題,不然就是等肇責確定保養廠才會動工,這都是幾十年來雙方車主,保養廠保險公司各吃過虧或遇到問題才累積的流程,不能說絕對,但這樣走比較順。
你碰到就是標準沒保車體險也不自費修會碰到的問題,要等肇責要等對方通知車廠可否動工
有些跟你說沒簽和解,我想應該都是一年以前或更早案例,不是沒簽,是被代刻印章蓋掉了。現在金管會管很嚴,理賠金額維修單這些都要車主親簽。
人沒事車還能修最重要,車主也不常撞到,您也不常被撞,都沒經驗,或許福特的理賠接待或保險公司的理賠也沒經驗或太忙,仔細想想對方車主如果沒太機歪,或許也就放下吧。
老車訴訟划不來呀,能談就談,不能談就轉念。


linchien00 wrote:
確實是如此!其實我也...(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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