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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疑搶黃燈自摔滑倒 這條該算在誰頭上

轉彎車責任比較高
南無水蜜桃 wrote:
地點:花蓮(恕刪)


汽車有責任但很少
主因還是機車行經路口未減速,搶黃燈導致打滑
變黃燈都幾秒了,停止線前就應當要減速停車,機車沒減速

防禦駕駛觀念須提升

黃燈新聞
南無水蜜桃 wrote:
地點:花蓮(恕刪)

雙方都可能搶黃燈(看法官心證)
汽車轉彎車未讓直行車佔7
機車未注意車前狀況佔3
大人 先來一張行駛於車道外。
如果黃燈時汽車已過停止線,汽車有權優先通過喔,反而是機車遇到黃燈還不減速停車,有違規之嫌。
Saifast wrote:
9:1,機車9  汽(恕刪)

有沒有大大能解釋這段,我也有相同疑慮,好像很多平面道路也"路肩"這種車道,是怎麼定義
黃燈亮時
汽車已過停止線: 號誌方面無違規,看有沒有打方向燈(反正筆錄一定說有打)
機車離停止線還有一段距離,還加速欲闖: 發生事故判定與闖紅燈同等級(筆錄一定說自己騎20),但專員以闖紅燈論。

看看初判表怎麼判吧,個人差賭汽車無肇責
機車的:路口未減速、搶黃燈、應注意未注意。
汽車的: 應注意未注意不一定、搶黃燈不一定、未禮讓直行車

這是各自駕駛經驗問題
汽車視線被廂型車擋住,是我就會明確等到明確紅燈亮起再轉
機車已經是黃燈很久,且視線範圍明顯被廂型車擋住,對向有車機率高,是我就不賭這個機率,不拚這個黃燈
防衛駕駛基本守則就是 只要看不到的地方就要懷疑有車會噴出來
看到廂型車要特別注意,很多車禍都是廂型車遮蔽視線造成的車禍

至於肇事責任

交規中的超車定義是:在同一車道內的後車超過同一車道內的前車,且超車前後這輛車保持在原車道內行駛
上圖只是車道分割且滑倒處已經是沒有標誌標線的區域,故應該不構成右側超車

黃燈已經在第2秒,路口未減速
左轉車未禮讓直行車

不管如何,應該就是30:70或50:50
但很多時候就是沒有下次了
◆Bike:ORBEA aqua ◆Vehicle:CB650F+Tiida 5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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