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god wrote:
1.直行車先行,轉彎車應等待
2.就是應注意而停了下來,停 下 來 之 後 連碰撞都來不及發生, 阿姨才跌倒
不要把那一條當做神,做好自己比較重要
3.保存影片是對的,而且已經放上YOUTOBE,保留十年都不是問題~
就事論事:
1.台灣法律由行為事實,採適用法條來判決。聽起來完全「依法行政」,但可笑詭譎的是:沒有判例援用的強制性。阿姨倒車是事實,只要有報案,只要有人教:自白陳述可洋洋灑灑,東扯西扯.....某個檢察官,某個法官,「因緣際會」.......這樣的案例不是沒有,01這邊,不是有個倒楣的車主幹線減速過路口,被支線自殺性超速撞擊,還被告索取高額賠償的血淋淋例子(程序還在走沒定讞..)。
2.是YouTube,只要有人檢舉,莫名其妙被官方刪除,不是沒有。要期待這類app軟體保留10年,可以,但,請先實體備檔兩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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