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台東110 你們的怠惰,害民眾摔車,該當何罪?

曉得 wrote:
講老實話
警方收到通知後
反應時間與通報者的權值有關係
縣府主管, 民代或警政單位主管為最高權值
接到電話後最慢5分鐘到場處理
一般民眾的權值最低
有空再去處理
這是現實狀況
這也可以解釋為什麼民代到警局時
說話敢這麼大聲的原因


雖然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如果報案請多說一句
我已經同時通知爆料給媒體了
希望你們不會比媒體晚到
不知道這樣會不會加快警察到場的時間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我當然知道是要通知清(恕刪)


既然是交管
一般民眾也可以適度的幫忙呀

我就不會坐在便利商店吃早餐看摔車....
pighead.jen wrote:
既然是交管
一般民眾也可以適度的幫忙呀


一般民眾站在路邊交管, 只會被當成是神經病吧
幹的好~~~~~~~~
3.141592654
幹的好~~~~~~~~
3.141592654
testme wrote:
一般民眾站在路邊交管(恕刪)


能救到人被當神經病有啥關係
一堆行善的人,一開始都被當作神經病

我還曾經幫助人反被當做肇事者
幸好我有行車紀錄器,哈
57803167 wrote:
雖然我不知道是不是真...(恕刪)


沒必要吧

每個人都覺得自己最急最重要
那到底誰最急最重要?
很多社會亂象都是這種錯誤認知造成的
testme wrote:
一般民眾站在路邊交管...(恕刪)


我之前幫一台車滅火
自費一支一千多元的滅火器
還幫忙交管
沒人當我神經病
只有我自己在想自己是不是神經病

另外之前曾遇到山溝裡有人
或是有人路上摔倒
也是幫忙交管
最後警察確認沒我的事會請我離開就是
坐在旁邊看人摔車,你就也有責任,因為你是知情的人,就像火災你自己先逃到安全地方了,然後看看隔壁會不會燒死一樣……是不。
版主沒出來選立委真的是浪費了
  • 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