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有那種高速公路下來,馬上變50的神經病標示,被警察拿來創造業績用,才會有車速變化後數百米米內不得執法的法律條文.........
高速公路要上交流道時,竟然還有速限!?我去全世界都叫你開快點跟上車流,連左岸都寫了請加速,只有中華民國的官插了60公里速限牌的標示..........
之前高速公路被玩成,這段100那段90又那段80之類的,導致有人罰單收不完,記得差不多約30年前,立法院當時還有點功用,修理過這些官員後,高速公路才變成一律100,這一二十年多蓋了幾條後,官員又開始皮癢,把速限開始亂定了............
十幾年前,省道從林口台地下新莊那段拓寬成四線道,然後偉大的政府竟然要求你開40,兩邊沒住家的省道開40公里,我真的很想叫這官員出來,問清楚他是怎樣定的.........
這些狗官幹過的蠢事族繁不及備載...........
還有01上也不乏蠢貨,連高速公路超速車禍,僅佔了7%都不知道,也能拼老命對國道只抓超速喊好棒棒,國道任意變換車道+未抱持安全車距就佔了超過50%,這才是安全的大敵,結果政府沒幹正事,你們還能很好棒棒............
以往政府還沒腦死時,政府宣傳的十次車禍九次快,現在被官員跟蠢貨扭曲成超速了,當年所謂的快,指的不是速度快,是叫你動作不要太快,過紅綠燈時不要油門噴的就過去,不要搶快搶黃燈,不要硬闖紅燈,整個都被扭曲的亂七八糟..........
每次假日上高速公路,總碰到一堆假日駕駛,隧道不開燈的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的,政府先不去管好自己是否有在考駕照時,將這些人訓練好,以及濾掉根本不應該給駕照的人,結果反而叫我們來配合這些人,有沒有搞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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