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白癡才會在平面堅持走內側車道本座開救護車、騎重機、開一般車輛行駛省道,都鮮少走內側車道。 (可以自己去看我過往貼的影片驗證一下)因為遇到從左邊橫向闖紅燈、或是對面強行左轉不讓直行的、又或者是遇到斑馬線左側走過來的行人,視距完全不足
Kang-Wei Tzou wrote:平面車道沒有占用內車道的問題。高/快速公路,即使佔用內側超車道,你也無從檢舉。只能靠警方在天橋上逕行舉發,但一年舉發的次數,用兩隻手都算得出來。 道路交通處法條例33-1-3: 未依規定行駛車道。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1.小型車未以規定之最高速度行駛內側車道2.慢速小型車及大型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以外之車道3.慢速小型車及大型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4.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快速公路,同車道併駛上面四點都是屬於『未依規定行駛車道』的裁罰範圍然後,下面為108年的『未依規定行駛車道』的違規案件統計總共14,775筆。理論上第4點被取締的次數應該遠低於前3項沒關係還是總數除以四,約36941與3都是"佔用內側超車道",所以3694乘以2=7388也就是『佔用內側超車道』警方一年舉發的次數至少7388次你說你用兩隻手就算得出來???
Gullit168 wrote:也就是『佔用內側超車道』警方一年舉發的次數至少7388次你說你用兩隻手就算得出來???(恕刪) 7388/365 = 20一天才取締20幾台,本來就是兩隻手就能算得出來.每天在國道上跑,全台號稱觀感最好、最守規矩、素質最佳的小客車有幾台? 才抓20台本座前兩周去西部,從台北開到高雄,已經數不清幾台佔內側了
ugogy wrote:我開車族單純...(恕刪) 外側車道機車太恐怖?開玩笑,政府可是說那是最安全的車道耶,結果你說最恐怖,是不是哪裡有誤會了?還是說政府用安全的理由用罰款剝奪機車路權,其實只是為了讓汽車爽爽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