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實這條內側是禁行機車的
但不知為何靠近前面捷運站那端就沒劃四個大字
你可以從這段路口的影像開始分段檢舉
不過對付這種的 最直接就是從旁邊靠關門就好
騎車不好好騎 慣性違規 可憐
至於某樓自稱什麼檢舉什麼來的
對於那種道德與常人不同的 就直接忽略他吧
CalvinChang168 wrote:
補充一下,這種機車騎士的騎法
慢車道這麼少車,偏偏要從最左邊隙縫鑽真的很會
機車,不是法定慢車,反而是法定汽車、法定快車,本來就該走三寶口中的『汽車道』、快車道,為什麼要去走慢車道?更何況這道路上根本就沒有慢車道!(不是最外面那條就是慢車道,你的影片中那是快車道)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1條第5款的規定,汽車超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不管是腳踏車、機車,還是汽車,超車都是要從前面那部車的左側超車,只有拿身分證上路的三寶,才會選擇從右側超車,甚至還主動開車向左靠,要後方的機車從右側超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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