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小龍 wrote:
麻煩是他酒駕,保險可能不好請
我記得有討論過,發生事故,感覺對方有酒駕別去用這點咬他
不會因為酒駕就多賠錢(恕刪)
又在鬼扯了,你看看.
只有要保人這一方酒駕,保險才不會幫要保人賠,會向要保人代位求償

酒駕根本不影響路權優先順序,頂樓這個不禮讓直行車的違規者,一毛也不會多賠,同時一毛也不會少賠
meng32899 wrote:
昨天肇責初判出來了!!
初步分析研判表
對方:酒精濃度超過標準駕駛車量(道交條例35條1項1款)
我方:行駛至交岔路口,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安全規則第102條1項7款)
看到這報告我也是傻眼了.........
問了保險公司,保險公司說警方這樣寫肇責"我方10對方0"
對方
1. 直行車
1. 酒駕!!(警方報告:經抽血檢驗酒精濃度含量216.3mg/dl,經換算吐氣為1.0815毫克/公升)
2. 機車騎在汽車道(上面有寫禁行機車)
3. 超速(沒煞車所以沒煞車痕跡無法判別,但從行車紀錄器來看)
今天撞到車頭我就認了,是我的責任,問題是今天撞在車中間偏副座!!
他那種速度我想讓也讓不了,根本是直接要撞上來的!!
我整台車的車門凹下去,去汽車廠估說這門凹陷太嚴重無法復原,底盤(腳踏)也有凹陷,要換車門、要焊接!!
要我們送交通鑑定費用2000 !!! 太好了這治安!!
各位大大有經驗或看法嗎?? 走調解??還是送交通鑑定??
感謝大家的建言。
澄清一下
1. 我轉彎並沒有違規,道路上面都畫著可以左轉標示。
2. 理賠對方我覺得還好,有保第三責任險,會理賠對方。
對方沒第三方責任險,所以事故鑑定感覺也是多餘的,後續應該會走調解,看來有一番折騰...
當初發生車禍,上不上救護車警方和醫護人員也和他折騰了很久,隔天去交行車紀錄器檔案,聽警方說替他酒測也是在醫院折騰了很久。
遇上了只能說倒楣,祝各位最好不要轉彎,轉彎最好不要發生車禍!!
我也不是想引筆戰,單純討論。
感謝各位大大的建議,祝各位行車平安,開車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