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之旅者 wrote:也不算是員警擺爛,之(恕刪) 我是覺得你被警察唬爛了,不然就是該警察太混,法規沒背熟真的沒得罰早就一堆四輪停二輪停車格了下次遇到問問警察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6條之9項不適用點在哪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snake12315 wrote:我是覺得你被警察唬爛(恕刪) 我也覺得你被唬爛,因為我被開過(反省)而且這個還比紅黃線、網格線以及並排違停更好開單,這些還可以推託說無法證明車輛處於停車狀態你汽車要怎麼樣才會跑進機車停車格?
赤之旅者 wrote:也不算是員警擺爛,之前也檢舉過這樣的處理員警回覆是汽車違規臨停機車格沒有法條可以罰...所以學乖了 沒空就沒辦法了只能當沒看到...有空就等個五分鐘再拍一次 送件一定成案 eeone2019 wrote:有這種事?我們還需要(恕刪) 臨時停車本來就是不分車種你摩托車臨時停車要去停遊覽車的格子、四輪汽車的格子都可以,反正駕駛不要離座、不要超過三分鐘就好硬要擠進來跟你臨停的四輪汽車,你就反檢舉他一個併排臨時停車 駕駛離座的話再加碼升級併排停車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