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樓與5樓才是正解.你違規肇事去損壞他人財產, 就依照肇責比例來賠償.如果因為對方無牌照, 不該出現在路上就不用賠的話,那麼路上無照或酒駕的車子, 也都不該出現在路上,正常駕駛去撞到他們也都不用賠了嗎? 現實生活中會這樣嗎?無照與酒駕保險不賠, 是指被保險人無照與酒駕, 保約就失效 , 保險公司就不賠錢給任何人,而不是指對方無照或酒駕, 你違規肇事後你的保險公司就不賠錢給對方.
該車牌是出現在"正確"的報廢車輛上嗎?還是偷來掛的?賠償是要恢復原狀,不知道對一部已報廢的車而言,原狀是什麼樣子?有此一說,不知是不是真的:[如果將報廢車輛行駛於道路的話,那警察可以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處汽,機車所有人新台幣5,4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罰鍰,並將車輛沒入給監理機關銷毀]
感謝樓主用違規抓出一台無牌黑車。讚~無牌上路的垃圾,停車都不用繳錢,不用繳稅、不用驗車,更不用說保險也沒有「已報廢」車輛是要賠什麼??沒本事繳稅、驗車,開個屁車??跟他說,你就負責拿去幫他報廢,到時回收金再交給他。
abcd123456265 wrote:剛從路邊騎車出來 因(恕刪) 雙黃線迴轉,全責跟對方是不是掛註銷車牌、贓車、AB車無關你還是得賠償對方的體傷和財損說甚麼對方違規上路,所以不用賠的這種論點很好笑假設你媽在你出生後一直沒給你報戶口,難道我把你給殺了,我不用負責? 我可以說,你本來就不該存在這世上?難道樓上那些持著沒駕照、報廢車不該出現在路上論點的人,你們都是觀落陰預測對方沒駕照、開報廢車,然後才給他撞上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