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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報銷的車撞到

若你有去驗傷(人有受傷),或許誰陪誰還不一定
2樓與5樓才是正解.
你違規肇事去損壞他人財產, 就依照肇責比例來賠償.
如果因為對方無牌照, 不該出現在路上就不用賠的話,
那麼路上無照或酒駕的車子, 也都不該出現在路上,
正常駕駛去撞到他們也都不用賠了嗎? 現實生活中會這樣嗎?

無照與酒駕保險不賠, 是指被保險人無照與酒駕, 保約就失效 , 保險公司就不賠錢給任何人,
而不是指對方無照或酒駕, 你違規肇事後你的保險公司就不賠錢給對方.
那就 跟著一起報銷了
這樣才可以再買一部新車 以免 經濟又垮了
該車牌是出現在"正確"的報廢車輛上嗎?還是偷來掛的?
賠償是要恢復原狀,不知道對一部已報廢的車而言,原狀是什麼樣子?
有此一說,不知是不是真的:
[如果將報廢車輛行駛於道路的話,那警察可以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處汽,機車所有人新台幣5,4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罰鍰,並將車輛沒入給監理機關銷毀]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

報廢車在路上開

警方應該沒入銷毀

所以實際上對方沒有任何損失

要告也是你告他
感謝樓主用違規抓出一台無牌黑車。讚~
無牌上路的垃圾,停車都不用繳錢,不用繳稅、不用驗車,更不用說保險也沒有

「已報廢」車輛是要賠什麼??

沒本事繳稅、驗車,開個屁車??

跟他說,你就負責拿去幫他報廢,到時回收金再交給他。
烤雞翅 wrote: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恕刪)


同意你的看點,但實際上如何還真不知道。
報銷車應該沒殘值,跟跟車牌註銷不一樣吧。

在我的想法是,撞到對方賠對方體傷,車沒殘值不用賠。自己的車自己負責這樣。
abcd123456265 wrote:
剛從路邊騎車出來 因(恕刪)


雙黃線迴轉,全責

跟對方是不是掛註銷車牌、贓車、AB車無關

你還是得賠償對方的體傷和財損




說甚麼對方違規上路,所以不用賠的這種論點很好笑

假設你媽在你出生後一直沒給你報戶口,難道我把你給殺了,我不用負責? 我可以說,你本來就不該存在這世上?


難道樓上那些持著沒駕照、報廢車不該出現在路上論點的人,你們都是觀落陰預測對方沒駕照、開報廢車,然後才給他撞上去嗎?
報廢車有何價值
要如何認定賠償金額
怎麼修復[報廢]車

超過10年的報廢車也沒有零件價值
既然對方沒有財產損失
就不用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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