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老師 wrote:
回樓主:你說的,我瞭(恕刪)
是呀~現況是這樣
對於有多輛交通工具的駕駛者來說
為了擁有同樣的保障,相同的產品需要重複購買多次
保險公司除了多賺錢以外,損失也變低了
假如駕駛者有兩台車,且一年內一定會出一次車禍
等於兩倍的金額賠一次的車禍
Ranma wrote:
主的想法應該是為何不是駕駛相關的保險是跟著人, 而是跟著車輛? 如果跟著人, 那駕駛人無論開哪一輛車, 出了事, 都可以用自己的那份保險處理, 包含租車或駕駛朋友的車.
不過呢, 目前台灣所有的車險並沒有這樣的, 也許這是一個值得參考的做法.
只是如果一個人有三輛車, 這種保法的確只要保一份(人)就夠了, 然何換個情況, 而且是大多數人的狀況是, 一家若有三個駕駛人共用一輛車, 反而就要保三份保險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