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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地點在隧道內,不受六公里 六分鐘的限制

ryan00014875 wrote:
其實法條都有,開不開看員警

法條不是說全程使用方向燈,事實上不用

法條不是說紅燈不能越線停車

法條說紅線不能臨時停車

法條說不如員警說,法條算啥?

員警說不如法官說

員警不做,那就提訴願 訴願不成就行政訴訟

看看法官怎麼說

員警說NO就沒後續了嗎?沒有那就是你的事了

因為你自願放棄後面的程序
你吃撐了嗎?
合宜的檢舉個人是很贊同,但想方設法去.......
就有點奇怪了.
一個小路人 wrote:
員警說不如法官說員警(恕刪)


加油,期待你的行政訴訟
這個六公里、六分鐘指的是超速這個行為

其他的違規行為,每次都是獨立的. 違規跨雙白線一次就罰一次,只要能給出不同的「地點」就可.
例如10.1K跨越雙白線、10.2K又跨越雙白線,這樣就算兩個地點,兩次獨立違規行為.

接著,跨越雙白線的時候沒打方向燈,又是另一個獨立的違規行為,一樣分開檢舉
一行為持續跟分次行為不一樣,一直開著霧燈是一行為,連續變換車道是分次行為。
要知道每一次縫補也會遭遇穿刺的痛。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這個六公里、六分鐘指

其他的違規行為,每次都是獨立的. 違規跨雙白線一次就罰一次,只要能給出不同的「地點」就可.
例如10.1K跨越雙白線、10.2K又跨越雙白線,這樣就算兩個地點,兩次獨立違規行為.

接著,跨越雙白線的時候沒打方向燈,又是另一個獨立的違規行為,一樣分開檢舉
(恕刪)


是的,常拜讀哥的文就能發現
違規是可以累加的。

我以前都是附一段影片,然後等回信有無開單
自此來這裡之後知道可以引用法條供公單位參考
才不會被輕罰
現在更懂得對付重大違規的
可以累加檢舉,送更大包的紅包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這個六公里、六分鐘指的是超速這個行為

其他的違規行為,每次都是獨立的. 違規跨雙白線一次就罰一次,只要能給出不同的「地點」就可.
例如10.1K跨越雙白線、10.2K又跨越雙白線,這樣就算兩個地點,兩次獨立違規行為.

接著,跨越雙白線的時候沒打方向燈,又是另一個獨立的違規行為,一樣分開檢舉

六公里,六分鐘不只超速行為
只要是連續的行為都受到這個限制
像是持續開霧燈 持續未保持車距
基本上三十三條第一項當中,第一款 第二款 第三款 第五款 第六款 都是可以連續開罰的

還有,自然動作的一行為,和法律動作的一行為是兩回事
就像你從台北一路超速到高雄,只有一次超速,但被拍了十次,十次都算單獨行為
即使你行為上只有超速一次也是一樣
這就是法律上的一行為,目前規定就是六分鐘 六公里內視同一行為,超過才能算兩行為

但隧道內不受限
也就是你所謂的一行為不受六分鐘 六公里的限制
所以要把自然行為上的一行為,拆解成幾個法律上的一行為
這就看各位器材的功力了
在隧道內一個自然行為,法律上允許拆成無數個法律上的一行為

基本上,第一款的超速難取締
但第二款 第三款 第五款 第六款,都是可以檢舉的不需要國家認證的儀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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