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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2D 蕭泓齊 運匠: 您要的檔案在這喔...

看被檢舉人崩潰的嘴臉其實也是種樂趣XD
暗 黑 wrote:
明明自己違規不守法 ...(恕刪)


超會黑的,讓我聯想到某棟暴衝樓那團新帳號集團
buzzbee wrote:
謝謝樓主發文!咦?原(恕刪)


他當這裡是抱怨公社吧!
1 月 17 日傍晚註冊的新帳號 (拋棄式?),
Baron16888 那傢伙容不下其它意見,
居然透過「黑名單」過濾一堆人,
真的有夠玻璃心的!
test
buzzbee wrote:
咦?原來這麼多人都被黑了。
我只寫了一點點正面的東西,也能被黑。
有趣!有趣!


我也只跟他說不是每件檢舉案員警都一定會告發,
員警可以用很多理由不舉發。

這樣也黑我,真是奇怪。
哈!原來不止我被黑喔!
講個話就黑單,肚量有夠小,難怪被開單就77777777777777

崩潰了所以PO文開始嘴了?台灣式自以為英雄遇到反派........結果只會在網路嘴不敢約戰!

反派不需要管什麼公權利約戰就對了!

這麼不帶種只會告來告去?兩種嘴臉都很好笑阿!............兩位帶種點啦別只會在網路叫囂嘴砲兩個約出去輸贏好嘛!
aialex wrote:
.(恕刪)有種你就下車去跟這些違規的人說話阿...(恕刪)

沒有公權力是要和違規的人說什麼?就是沒有公權力,所以才要透過舉發讓公權力得以執行。上班短短三十分鐘不到的路程,行車記錄器裡違規的人都超過十個,臺灣人因循苟且的心態不改,交通環境變好比登天還難!
說不贏就黑名單,這個套路似乎跟暴衝樓、烤漆樓那些歡樂夥伴相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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