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槍男孩 wrote:對方是巷子由東向西出來要向左轉,往南方向行駛他出來時撞擊點是我方機車又後半部風扇位置對方是車頭部分損傷 筆錄要照實記入圖文中 警方有標示對方是左轉車 跟監視畫面舉證,監視畫面有拍到撞擊點,以上都有對方是全責有通知保險公司嗎?車有去原廠估價嗎?有座救護車或筆錄上有記入受傷?有車禍事故三聯單嗎?你想對方修你的車最好對方有保第三責任險,比較好處理,如果沒有要對方賠賞,最好請警察通知調解委員會跟對方,刑事(人有受傷)跟民事和解
jacklee840916 wrote:台灣沒有甚麼0肇事責(恕刪) 不要亂說好嗎,明明就有0肇責,幾成也不是你說的算,一切都是看車輛事故鑑定委員會。如果有保險,就直接交給保險公司去處理就好了,如果沒保險就只能自己去處理,這時候就是去車輛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事故鑑定,就知道肇責是多少了。
水槍男孩 wrote:我方是由南向北直行機車對方是巷子由東向西出來要向左轉,往南方向行駛他出來時撞擊點是我方機車又後半部風扇位置 水槍男孩 wrote:雙方路上均未標示停或慢等幹道支道白字,也沒有設置閃紅黃燈車道數也相同,只是路及巷的分別根據路權並無以路、巷、弄等區分外 你要不要貼出路名或放上街景位置?按照你的說法兩方路權相同的話,撞擊點在藍車這條路上?紅車有搶先左轉嗎?若都成立,加上被撞擊車側偏後方,有可能無責任。
路權依序:轉彎車禮讓直行車支線道路禮讓主幹道如果無法區分支線,主幹道(車道數相同)。現在沒有號誌。左方來車禮讓右方來車。如果無法區分支線(車道數相同),主幹道。但是現場有閃黃燈,紅燈號誌。則閃紅燈號誌的禮讓黃燈號誌車道的車輛
jacklee840916 wrote:台灣沒有甚麼0肇事責任的,你方路權大,對方轉彎未禮讓直行車,但是你方還是要吃3-4成肇事,應注意而未注意 我上次開車被機車側撞車尾 對方受傷 我被不起訴,對方大概還要被保險追討維修費?或許有利證據夠多才會這樣?我只提供我有利的影像就是了車內有:-腳踏板影像記錄器(證明我被撞後有即時煞車)-駕駛座靠枕行車記錄器[前]-頭戴式運動攝影機(證明我有注意周圍,且無違規)-車內駕駛座影像紀錄器(同上)車外:-右方行車記錄器(證明對方違規)樓主有行車記錄器嗎?有力證據越多,對之後的判決會有幫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