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天的回憶 wrote:因不滿前車太龜速而超(恕刪) 我明明是左側超車 壓到雙黃線不超過三分之一 有視前方對向來車距離而超車) 且馬上駛回原車道檢舉人就是不爽你擠到他然後條文我來幫你翻譯一條就是開你跨雙黃線一條開你同車道超車下次記得要遵守交通規則不要當寶喔~員警那邊是看影片開的
晴天的回憶 wrote:因不滿前車太龜速而超...(恕刪) 1.如果你願意放上影片上來證明,且前車真的是明顯龜速的話,那你「可恨之人仍有可憐之處」,值得同情。2.你年紀應該不超過35歲,血氣方剛,開車經驗認知也不足。車體改成這樣,對方沒再提出第三項檢舉,算你好運。3.如果前車速度真的很低(左營大道限速50 他開35以下),可試著快速輕按喇叭兩下或與快閃大燈一下,5秒後,對方若無反應,若你真的有急事的話,請打左轉方向燈後自行違規超越雙黃線過去,也不要心存幹罵對方,但請記得「不要立即剪進他的前車道」,你的圖片,顯然你是刻意要去挑釁壓切他的車頭以逞威。若你不要去切他的車頭(被檢舉的機率或可降低5成),從相片看,前方對方車道無車距離也遠,若是我這樣開,一定會離個10公尺再切回來(且必再打方向燈)。其次,你是原有開小燈嗎?還是你切回後又故意採煞車?或者你原有開小燈但第三煞車燈壞了?您也可考慮說清楚。4.總結:敢違規,就鼻子摸著或懶趴捏著,乖乖去繳費或申訴,這裡是01論壇,多數網友能存有置身事外的社會正義討論,若你想取暖,則是自行去臉書等(但你會仍學不到改變),來這裡才是對的。一年前,我在九如二路toyota上橋那裡,被開超速罰單-限速50,開65。我一直是很乖的人,哪會超速這麼多,後來回家去另外搞了兩個有速度顯示的行車記錄器交叉測試,天啊,我的老國產車再加大原有廠規一號輪胎之後,錶速等同gps速度,那我平時開錶速65,是真的超速了15了,此後,開車緩衝值自動降到+10以下。同是高雄人,市區也愛開快者的路過老頭回應,忠言必定逆耳,你聽的下去,才會有收穫。
hiraoni wrote:啊你就是壓線了呀別人龜速不代表你可以跨雙黃線你上來討拍幹啥?家教不好真的很可怕教出你這個寡廉鮮恥的社會敗類 樓主在路上違規你在網路這樣人身攻擊甚至有觸法疑慮似乎好像也沒好到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