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ffen wrote:昨晚在環河北路慢車道...(恕刪) 誠心建議8000元拿一拿,準備好過年了,不要在這件事上拖來拖去,到時候夜長夢多不見得是好事。至於誰對誰錯真的沒有那麼重要,放下吧,準備過年囉。
你要是覺得舉證、蒐證都很困難、麻煩那8000拿一拿收工....說真的差4000可以省舉證、蒐證調資料開協調會30天的時間值得你應該還沒遇到撞你的太太去醫院驗傷反過來對你求償....你說4000能解決嗎,在台灣被撞不是無敵的...受傷的才是最大
steffen wrote:不過警察筆錄似乎不願意記錄我白色前車快車道急停右轉的違規行為,只寫前車煞車,我再次說明還被白眼(還是因為沒有證據?)恕刪) 你的筆錄變成警察的筆錄原本前車要分攤肇責的現在通通不用了警察也不必再花時間找前車雖然本來就不會找了感謝你幫警察省事了
幾個關鍵字~1. 沒有配置行車紀錄器~2. 沒有保第三人責任險救命被求償怎麼辦 還要釐清肇責~痾~ 我不是檢討被害人 雖然文章中口頭描述原PO認為自己沒肇責 不過沒任何證據~口說無憑然後 在這個行走社會黑暗的年代 居然沒有行車紀錄器沒第三人責任保險~ 一年才幾千元而已每次總有這種上來PO文詢問~ 標準省小條開大條現在也是一樣 這種對方有體傷的 我不是說社會沒有公平正義還在糾結那幾千元 自己吞一吞比較實在 就咖啡少喝些、菸少抽點、飲料節制些才幾千元就回來了 大家和解簽一簽 趕快解決這一回合~去幹更值得您的大事要不然改天對方想通了 精明了 高手指點了 你就會再次證明甚麼叫做省小條開大條
steffen wrote:昨晚在環河北路慢車道....不過警察筆錄似乎不願意記錄我白色前車快車道急停右轉的違規行為,只寫前車煞車,我再次說明還被白眼(還是因為沒有證據?)....(恕刪) 除非有清楚的(行車)錄影, 可以證明你的說詞要不然警察就要去找附近店家監視器 一個一個看有沒有錄到這大概是20小時工作量 (車牌也要清楚入鏡 這機率只有10%)如果沒人受傷其實警察現在是可以不做筆錄的 (政府新德政)
steffen wrote:不過警察筆錄似乎不願意記錄我白色前車快車道急停右轉的違規行為,只寫前車煞車,我再次說明還被白眼(還是因為沒有證據?) 筆錄必須按照你的意願寫,警察不填寫,那是他的錯喔!我之前被撞過,做筆錄的時候警察請我看看是否有要修改,不對的地方我就改成正確或是比較容易看懂的敘述,不確定的地方當然是採用對自己有利的描述,這是你的權利!如果上法院你不會因為說謊而被定罪,但請不要故意說謊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