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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真是違規的好朋友

Jack 你好棒 wrote:
.....送給對方一張 : "快車道違規臨時停車",......


我就是檢舉這一條被打槍,還能說啥呢?
鐵灰5D wrote:
依照圖文並茂來看,頂(恕刪)


原來在快車道臨停不算違規啊?
bmw5gt wrote:
檢舉達人,都自認為公(恕刪)


幫違規揣測也不是警方的事
ryan00014875 wrote:
原來在快車道臨停不算...(恕刪)


你要檢舉就要負舉證之責,你只拍到後面,沒拍到前面,如何證實他是臨停而非車輛故障,撞到東西呢?

若你停下來拍他前方或有後方記錄器,或許這一條就會成功。
RMAN wrote:
你要檢舉就要負舉證之責,你只拍到後面,沒拍到前面,如何證實他是臨停而非車輛故障,撞到東西呢?



知道你自己在講甚麼嗎?不管他是撞到阿貓阿狗還是故障,那台車就是臨停在快車道上,依法規故障車輛就是要移置到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故障車輛後方也要擺放故障警示標誌,這些沒做也是有罰則的,罰款比臨停還來的高耶。
RMAN wrote:
你要檢舉就要負舉證之(恕刪)


前面都有人貼出法規了,還在辯?
ryan00014875 wrote:
明顯就是想跨雙黃線左(恕刪)

你提供的資料 不達 那堆法規 的 所要求的標準, 被打搶, 怪東怪西...

警察不會讓自己違反法令的要求標準, 去開這種 只讓你爽的罰單..

對於國家 要 處罰人民 的 限制規範法條, 可是一大堆..
都已經回你避免有爭議了
這個一定是沒到標準才被退的啊
你應該不要繞過他
等他過了再用跨越雙黃線檢舉
版上檢舉達人說過一句
沒有一擊斃命的證據,就不要送件

你只是把影片丟過去而已
警方要處裡到結案,考慮的比你多了

有人說臨停在快車道上
畫面就只有差不多4秒而已
有人紅燈變綠燈時發呆了一下,沒跟上車流
我能不能檢舉他臨停在車道上?
c.c.0110 wrote:
知道你自己在講甚麼嗎...(恕刪)

馬上改用第59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發生故障不能行駛,不設法移置於無礙交通之處,
或於移置前,未依規定在車輛前、後適當距離樹立車輛故障標誌或事後不
除去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

會貼法條就很利害嗎?
你們都會開車,就應該知道,這條是給執法人員開單用,不是給檢舉人檢舉用,當發生無法行駛,是應該5秒,50秒或5分鐘內設置故障標誌?故障標誌不會在你無法行駛就立即蹦出來
若駕駛已經昏迷,如何設置故障標誌
?若這條能檢舉用,那就每次經過剛發生事故就檢舉就好了。
要不看有誰用這條檢舉成功的,而且申訴無效被罰的

ryan00014875 wrote:
前面都有人貼出法規了...(恕刪)

還有樓主,請問我要辯什麼?我又不是你拍攝的車主,我只是告訴你,你舉證不足,你要就等他整車轉過去,或必須有車前影片確認他未有事故,才能成。

有人亂槍打鳥,不管是否成案,造成警方負擔,但有人打鳥必中,懲罰到該懲罰的人,警方有績效,檢舉人有成就,你要當那一種呢?
檢舉宅男檢舉"疑似違規"被打槍 上網求暖?!
又是警察吃飯不辦事的鐵證?!

警察沒告訴你的是 "很久以前 當他還是菜鳥的時候 也是傻傻地看到這種檢舉就開單 最後常常被長官叫去罰站
因為被很多人投訴 有的還上法院被法官打槍"

真的這麼對"交通違規"這麼熱心
建議蹲點十字路口 應該可以抓到更多闖紅燈 紅燈右轉 左轉 迴轉 還有 右側超車 逆向行駛的
不僅不容易被打槍 也會有比較好的體驗和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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