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關於初判表,當時理賠專員有代我去申請,但警方當時回覆說還沒出來,因此申請不到。另外理賠專員的電話,對方也知道,都有互相通過電話,了解案情,甚至也是因為對方不接受保險公司不算車輛折舊直接換新零件,但包含營業損失在內的條件,因此拒絕再跟保險公司溝通,都只打電話找上我而已,但我的立場還是轉交回覆保險公司請他們處理,不然我花錢保保險幹嘛呢?所以對方是有電話的。調解時有跟對方聽到有單據的項目才能去做理賠,因此也是請對方先去動手術,申請病歷摘要(要確定是此次事件造成的傷害),這樣才能申請理賠,但對方根本沒有要減少金額,咬定就是要160萬(本來兒子說170,後來對方當事人說不要凹我們,改成160.....)。目前項目皆是交由理賠專員處理,坦白說我沒有想要自己掏腰包賠償的意思,車損的保額我夠,人身保額我也保了約100萬,都是保險公司可以理賠的部分,所以坦白說我不想再自掏腰包,倘若包個紅包壓壓驚我倒是能接受。肇責的確是我比較大,因此該理賠的我不會逃避也不會嘰嘰歪歪,但我覺得討的要有理,而不是幫我當盤子。感謝您的回覆及建議,謝謝🙏leoliou wrote:回你幾點問題1....(恕刪)
我當時就開一台2005年的尼桑休旅車,撞完我連修都不修直接報廢了.......的確金額在每個人眼裡比較主觀啦,所以我也是只能等待判決看怎麼說吧 blueled wrote:可能是按照你駕駛的車...(恕刪)
嘿呀,當時的調解委員也說之前自己調解過最高的賠償金額是220萬,但那是死亡車禍,你這樣要100多萬其實不太合理。我有保險哦,只是基於我個人的一些觀念想法,我才跟理賠專員一同前往。 kurokawa079 wrote:雖然你可能全責但...(恕刪)
WithoutPonderHagi wrote:嘿呀,當時的調解委員(恕刪) 沒有什麼獅子大開口問題,你不是他,你也不知道他到底嚴不嚴重他要開價多少是他的自由,業界也沒有所為的常規行情可言。你只要知道你的肇事責任,還有你接不接受這個價格不接受,那就交由法官裁定,這麼簡單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