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814133 wrote:突然有一個神風特工隊從外線直接左轉撞到我的車側 我一直都願意配合,機車禁行內側車道之政策,因為我知道,很多阿公阿媽騎車時,對路況應有之反應不好,政府為了把他們逼到外側,只好叫所有機車都配合,原來除了阿公阿媽,或許還多了這種左轉不看路的春風少年兄,那難怪了。
Jack 你好棒 wrote:我一直都願意配合,機(恕刪) 首先我有看路對方至少離我40公尺我才左轉但他車速過快,所以就算我發現後急煞,也跟對方發生擦撞而且對方也有說他有看到我,但認為我不會轉,所以連喇叭都沒按,就直直衝這樣叫做沒有應注意而不注意嗎?
樓主,在這邊問,就算問到你想看到的答案也沒有用這邊是01不是法院建議你花個3千去做交通事故鑑定比在這邊問有用如果對方有保險,會慢慢跟你拖到快2年,當你收到法院通知時,你連告他的機會都沒有就只能接受了快去做事故鑑定吧… 臘肉包子 wrote:起碼如果不是因為超速...(恕刪)
臘肉包子 wrote:起碼如果不是因為超速(恕刪) 肇事程度激烈與否不在原因判定的考量內...判決只看因果關係跟違規事實,但你可以試試看就是了。個人真實經驗分享,我撞前車左後方車尾,判定完,前車依然完全肇責...如果行駛距離不夠,更難以判定超速,可能是多花一筆錢而已XD
臘肉包子 wrote:在交通事故研判表中我(恕刪) 1.請問如果我申請鑑定是否對方至少有3成責任誰知道阿XD2.我問過法律諮詢,跟我說法官沒有在管誰撞誰,只管用路權,所以這代表對方車撞我的人,也是我全責了嗎?你沒路權當然你100% 因為你根本不應該出現在那裏3.在研判表對方有利的狀況下,就可以把所有車損算在我身上嗎?,他連車輪磨損都算在我身上當然 因為你100% 因果關係 是你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