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u13 wrote:
感謝各位的回覆
對方的保險公司是第一產物
而且事隔10天, 對方保險只打過1次電話, 車主完全沒連絡
滿消極的
如果對方有正確的第三責任險
(不排除對方只有強制險但傻傻全都以為可以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對方都授權給保險公司來對付你這種人了
那就請別去煩對方 現在是你跟對方保險公司的事了
這種純財損 你算甚麼東西?讓保險公司去玩你最剛好
你沒有車體險 就代表你要自己一個人去對付對方保險公司
在保險公司的立場來看 當然是幫助客戶對付你這種人+節省公司成本為先
你想談肇責 上法院啊 不管是私人還是公有土地上 財損這種事警方當然不介入
上法院最公平 你去花時間 你去花精力 你去找證據 你去找法規找案例
曠日費時是你的事
保險公司再依法院判決結果賠給你
保險公司一定賠 但你有什麼本事讓對方保險公司掏錢出來?
但若對方像我說的 只有強制險但傻傻全都以為可以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想討錢還是要靠你自己本事
要人自證己罪是不符合人性的事 能不賠償你 當然不賠償
就算像我這種有第三責任險的造成你財損 知道你沒車體險 我也不想出險賠償你
就算出險賠償你 我的保險公司也會盡可能合法的壓低賠償你的金額
像我們有車體險的車主就不會有這種低X問題
你可以多爬爬文 很多人嗆說有車體險了不起啊 車體險不重要
他們沒車體險都可以要對方賠錢
你可以去請教一下那些聰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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