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bt wrote:
非經傭有人同意.擅自動別人物品
車主可以依毀損.偷竊依法提出告訴
之前電視不是有再說.有人故意將包包放置別人機車
當你要去牽車時動了這包包.哈哈..就有人上來指證妳偷竊
所以做什麼事.還是要守法....(恕刪)
在說這種可笑的話之前,要不要先去翻一下毀損罪還是竊盜罪的定義、構成要件?
還是去翻個中華民國法院作出的判決書,內容跟你說得甚麼牽車動個包包就被告竊盜的例子出來看看.
別再貽笑大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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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bt wrote:
非經傭有人同意.擅自動別人物品
車主可以依毀損.偷竊依法提出告訴
之前電視不是有再說.有人故意將包包放置別人機車
當你要去牽車時動了這包包.哈哈..就有人上來指證妳偷竊
所以做什麼事.還是要守法....(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