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主與亂開的那台(應該是女駕駛)有機會拼 0:10影片主若希望拼0肇責。筆錄上千萬不要說是那台亂開的是跨越兩車道行駛,若這樣說或是事故鑑定是這樣認定,那就變成 3:7。務必用前車變換車道未注意原車道(影片主)之車輛,來訴求,應該有機會是0肇責。
感覺跟我先前的經驗有點像唯一的差別是對方是大車還有對方硬擠進來時對方撞上我時我是靜止狀態所以我0肇責但基本上樓主的狀況對方沒打方向燈、跨線行駛外加樓主都在自己的線內唯一有可能的肇責可能就只有應注意未注意的帝王條款了但感覺上樓主0肇責的機會是有的
風花雪 wrote:樓主1.沒按喇叭警示(恕刪) 第一條是哪一個規定的錯誤,按喇叭示警有這樣的規範嗎?因為我看過按喇叭示警的下場是車主的疏失,然後被砸車,所以想知道第一點的疏失是哪一條的規範,如因此被砸車是否也是車主疏失
庠庠優惠 wrote:請勿這樣我有肇事責任(恕刪) 這個我幾年前有類似經驗(不過我是肇事的一方)想要切到了右邊車道,切到一半、結果右邊車道塞住,卡在兩車道之間(還有約1/4在原車道)正猶豫想要切回原車道時,後面的車已經要從我左邊通過結果就擦撞上了有申請了初判表上面寫:A車(前車,就是我):變換車道未注意後方來車並保持安全距離B車(後車):未發現違規事項所以我負全責樓主是後車,有機會可以0肇責(但還是以裁決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