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那些活在只知道用"三字經", "言語恐嚇", "腦袋只知道用蠻力" 的不知名的生物們"車禍" 是它們 "天下掉下來的禮物"找"兄弟"來談合解!! WOW又是一堆內心極度"自卑"只知道用"大嗓門"講話的一群人沒想到台灣還是有人用如此方式在解決問題!!
Queen_TW wrote:所以我就說很嘔~~~...(恕刪) 發文大的家人 , 是嫌錢太多了嗎? 還是要" 花錢消災 " ?如果真的不想賠那麼多 , 建議還是要上司法程序 , 也許可以藉此降低金額 .
就小弟初淺見解:車禍鑑定責任是0%,也就是說你毫無任何侵權行為,無侵權行為何生損害賠償之理?但重點是,和解已達成,和解書自有其效力,依民法§737之規定,和解有使當事人"所拋棄之權力消滅"及使當事人"取得和解契約所訂明權利之效力"。因此"我方連帶放棄民事求償",這個約定當然是有效。所以,我覺得現在有兩個方法可行第1比較難,告他刑法§346第3項,恐嚇取財得利罪,然後再以民事§92,撤銷因脅迫所為之意思表示,也就是撤銷和解。但難度在恐嚇的舉證(這可能要請專業人士)第2,是以"車禍鑑定責任是0%"這點,向法院請求確認和解效力之訴,也就是民事,以不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為限這點,向法院確認雙方所為之和解有沒效力。小弟所學不精,如有錯誤,請告知,謝謝!!希望降有能幫上大大
hsieh5770 wrote:> 該不會是海上的日本都市吧...我以前就吃過他們前身的虧...理賠員的可信度跟不肖汽車業務有拼...(恕刪) 後來有換哪家嗎?最早保 泰安產物 業務選的, 理賠很滑頭 還好只是修車額已,另一個不爽 剛好是2000年那年 好像有229, 晚上打電話給保險公司 居然說, 電腦當機啥的, 一切明天再說我工作剛好與電腦相關, 除非他公司有 20年前的電腦系統還在運作, 否則都是放屁~下年度 不知道保啥 就換 新安 (現名新安東海上產物保險)用了好幾年, 一都未出過險,相安無事, 去年有出險賠對方修車, 處理方式未達我理想也與廣告不符,理賠員電話來電話去遙控, 要我寄資料啥的, 就是不來找我拿資料, 理賠員沒有給我他的行動電話號碼,我要找他 常常找不到人, 他同事打電話來講話快到我來不及抄寫, 結果寄出去的資料有少隔了一個月電話又來了, 又要我補資料, 唉~最後事處理完了, 但是很不爽, 完全不能主動監督進度,有比較好的保險公司推薦嗎?
太誇張了,這算什麼調解? 如果真的最後要賠個幾十萬,何不一開始就拿出三五萬請一團保標站你後面 再者,假設您本身沒有責任,卻您又簽下您認錯認賠的"和解書",這不是很不合邏輯?既然沒有錯,哪來的和解,哪來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