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nechen wrote:檢舉車輛佔用機車停等(恕刪) 就多檢舉吧尤其是年底到了,至於檢舉有沒有效,我覺得還是有的因為之前常常看到某台車總是違停在公車站牌我每天都檢舉一張,連續兩星期,一個月後再看到那台車…不停在路上繞找車位... 不錯,會怕就好
genechen wrote:檢舉車輛佔用機車停等...(恕刪) 80/20法則,以他所列的重點項目優先,其他違規項目即便都沒了,也對交通助益不大;你所檢舉的項目,依法舉發了,以後檢舉可以以所列的項目為主
genechen wrote:檢舉車輛佔用機車停等...(恕刪) 回覆內容不是寫得很明顯了嗎?希望您繼續針對「闖紅燈」、「併排停車」、「逆向行駛」這幾項,造成你居住地區車禍肇事主因的交通違規事項繼續(檢舉)協助,以利警方告發啊!這些事項對交通安全助益才大吧!繼續加油吧~
這種回覆都是警方 "複製" + "貼上" ,不用太認真理會,持續檢舉任何的交通違規,以自己的主人。我紅線臨時違停罰300元,一天超過20件,警方舉發的很開心,如果警方要業績,他會自己去路上取締,靠民眾檢舉一定餓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