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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停白線車禍而被提告過失傷害

SEIKOSUMO wrote:
樓主當然有肇責看樓主(恕刪)


我有說我認為我無肇責嗎?
01上酸民很多早就見怪不怪
說我是人渣?我先截圖保留法律追訴權喔
車尾是2.3,但車頭是2m,
以一般房車來說寬約1.8,
其實這距離很窄了,不危規要過其實不容易的,
(就不要說遇到hummer或賓利了)

且不管距離剩多少,你就是佔到車道,一開始還希望對方賠你輪胎錢,人家一定不爽就導致現在這樣了。
我媽媽被酒駕的開營業貨車撞到,結果只被判業務過失傷害5個月而已
樓主要是真的被判過失傷害罪的話應該是不會超過5個月
s9110583 wrote:
我自己應該有肇責我很(恕刪)


消消氣,不會誇張喔。

2米+安全間隔距離,勢必會壓到雙黃線或是跨到對向車道.........
能車速50不壓雙黃線從白車經過.........駕駛技術要很有信心,還要能推估駕駛不會突然開門!!
吉起來了 這太誇張啦
反正都要上法院 一起處理


mike40407 wrote:
這個是路肩車身要在路(恕刪)

笑死人,從你圖片來看整台機車橫放空間就只剩一點了。

是不用保留車距嗎?經過的車鐵定會去魯雙黃線,跟技術無關。

一點反省的感覺都沒有,被告剛好。

就這樣~~~過
那個是車道線.您覺得會沒肇責嗎?
就算是開march也會壓到雙黃線吧...怎麼可能不會去壓到....當然騎車的肇責比例是大一點..

大概7:3吧....就交給保險公司去跟他談....保險公司不是吃素的....他躲的了你...躲不了法務...
車子停好,看到車子凸出來這麼多還不會換位置,

怪不得台灣車禍頻傳,個人覺得如果樓主真的被告,

而且要進去關的話,就不要易科罰金了,

進去關幾天對其他用路人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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