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ilip75515 wrote:這大概只能檢舉這個,...(恕刪) 只要有打方向燈,國道警察不會憑檢舉影片開未保持安全距離,因為1.有打方向燈-->國道警察就認為你有足夠應變時間。2.無法確認時速(行車記錄器的gps時速無法當公正依據)-->無法知道要保持多遠距離。3.就算旁邊有安全距離標誌,或是對照地上白虛線距離,他還是會說:因行車紀錄器安裝位置角度因素-->無法確認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