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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交通部吊銷那些說台鐵要負責的人的駕照,謝謝!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一堆連正確過平交道都...(恕刪)


日本真的是排隊一個接著一個過,機車在前面也不會插隊

台灣這樣沒被後車按喇叭就稀奇了
零錢 wrote:
不知道樓主看過這段影...(恕刪)


有喔,當然看過了

這位駕駛至少要被罰一條在鐵路平交道臨時停車

鐵路平交道的黃色網狀線也屬於平交道的範圍,沒有客觀上能夠阻卻違法的事實,停在那上面等平交道就是違規,罰緩印象中是3萬4起跳 我檢舉過很多次,都會成案耶


麻煩交通部趕快來吊銷這位「零錢」的雞腿駕照好嗎.
誰錯都OK

但是死掉了

誰對都悔恨


開心行駛於主幹道 你能保證過巷口時不會有白目突然衝出來嗎

被撞了 你沒錯 但死了找誰理論

紅燈轉綠燈衝第一 你能保證沒有白目闖紅燈嗎

被撞了 你沒錯 但死了找誰理論

自以為走在斑馬線上行人我最大 管它多少白目車都要讓我

被撞了 你沒錯 但死了找誰理論

紅綠燈全部壞了 鐵路所有的感應器都壞了 所以不管它還是直直走

被撞了 誰對誰錯也難說 但死了找誰理論


是的 爭一口氣 你沒措

你也許覺得沒必要花太多精神去注意你認為已經循規蹈矩的事

但人能活著 才是最重要 對錯 也是要活著才能爭
依紅字沒違規
就算能證明駕駛停網狀線也跟車禍發生無相當因果關係

第 104 條
汽車行駛中,駕駛人看到鐵路平交道標誌或標線後,應即將速度減低至時
速十五公里以下,接近平交道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鐵路平交道設有遮斷器或看守人員管理者,如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
顯示或遮斷器已開始放下或看守人員表示停止時,應即暫停,俟遮斷
器開放或看守人員表示通行後,始得通過
。如遮斷器未放下或看守人
員未表示停止時,仍應看、聽鐵路兩方無火車駛來,始得通過。
劉奕兒612 wrote:
依紅字沒違規就算能證...(恕刪)
這次是鐵路局挖的坑!火車沒過柵欄升起來就是陷害你!所以鐵路局被抓包後道歉了。
劉奕兒612 wrote:
依紅字沒違規
就算能證明駕駛停網狀線也跟車禍發生無相當因果關係...(恕刪)


不要違規停黃色網狀線

柵欄升起後往前行駛,就有足夠的時間讓你「看、聽」

沒有因果關係? 鬼扯.


行經鐵路平交道要停、看、聽,總共三個動作;柵欄是否剛剛(正在)升起、或是故障、或是沒設柵欄 都不影響停、看、聽這條規則的效力.

不看、不聽,然後躺在醫院說啥「啊我看柵欄升起來,開過去然後就莫名其妙躺在醫院了」,呵呵,標準三寶語言~ 跟那些路邊亂開車門、轉彎不讓直行車 而導致事故的駕駛的講法,如出一轍,標準三寶無誤!

我相信鐵路局礙於現在媒體記者和雕民眾多,懶得多費唇舌,表面上道個歉,事後一定也會向該名違規駕駛求償;鐵路警察也會依法開單告發在鐵路平交道臨時停車的事實.

不信的話你可以去追蹤一下這件案子的後續~ 司法院的判決書系統是個很好用的工具


不過現在上網公布的判決書,常常連事發地點的路名都去識別化,可能沒那麼好追蹤就是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不要違規停黃色網狀線
柵欄升起後往前行駛,就有足夠的時間讓你「看、聽」
沒有因果關係? 鬼扯.鬼鬼鬼
行經鐵路平交道要停、看、聽,總共三個動作)

紅字寫的很清楚了
別在拗了
紅藍字不同處會分辨嗎?
還看聽才能通過勒...亂套一通

俟遮斷器開放或看守人員表示通行後,始得通過。

如遮斷器未放下或看守人員未表示停止時,仍應看、聽鐵路兩方無火車駛來,始得通過。
你有看過影片嗎?
你有天眼知道駕駛起步前沒看?
活在自己的幻想世界
真好笑
火車要經過的時候不是很大聲嗎?

完全沒聽到?
台灣本味 wrote:
你有看過影片嗎?你有...(恕刪)


你這種言論就跟三寶亂開車門害人車禍有百分之八十七相似

三寶:我有看後照鏡了啊,然後開門,他就撞上來了



標準三寶無誤
劉奕兒612 wrote:
紅字寫的很清楚了


抱歉,我沒看到甚麼紅字,我整頁都是白字

邏輯不好,麻煩回去重修數學

柵欄升起 (或是正在升起) 就等於 柵欄未放下

所以就是要停、看、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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