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yan00014875 wrote:原來我檢舉錯法條了1.應該是逼車,迫使機車讓道,導致機車被迫行駛路肩?2.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車距? 甚麼樣的人看到甚麼樣的世界按照樓主的標準1. 第一張照片 右方淺藍汽車違停 (路口十公尺不得停車)2. 那三個機車都是行駛路肩(非車道 在15公分道路停止線外) 也是違規行駛麻煩連同一起檢舉 以示公平還是樓主對特定顏色 車種 廠牌之汽車有特別偏好?
bdpq wrote:看來樓主沒有檢舉成功...(恕刪) 這沒什麼,檢舉下閘道跨越槽化線因塞車停在槽化線,國道警察說影片看起來是臨停,不能確定是故意違規,可能是車輛故障所以不予舉發,連違規超車都可以為民著想,真的是好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