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吧~就算有"檸檬車法"內容還是會偏向保護財團我們的政府把"檸檬車法"發包給商業總會起草https://www.dcard.tw/f/trending/p/2311002431. 2017年許多車主透過公民網路提案,希望制定保護汽車消費者權益的「檸檬車條款」,要求車商對車輛缺陷負責。當時經濟部回覆將會積極處理。然而,該消費者保護修法的研究,經濟部竟是透過「限制性招標方式」、花費上百萬元,委託代表企業利益的「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辦理,根本是把消費者權益當笑話。依商總研擬草案:「交車後不得少於120日始得請求更換新車或解除契約」、「瑕疵鑑定機構需要雙方皆同意。」,如此維護車商利益、傷害消費者的離譜條款,令人搖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