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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痛批︰檢舉達人把政府當工具 簡直是地下市長

eeone2019 wrote:
桃園市民有福違規不開...(恕刪)


所以大大不知道林口是新北市不是桃園??
要檢舉就用實名制,重複檢舉也不應該

不要因為色彩不同就否定鄭市長

支持實名制,不能重複檢舉
支持不匿名 不重複檢舉

但是
這標題很明顯暗渡陳倉
抹黑大部分的檢舉達人


然後這種新聞完全懶得勸導大家不要違規
altezzaclio wrote:
2019-10-30...(恕刪)


應該是快選舉了~
最好不要得罪人~
因為不管是多爛的人~
或者是違規成性的人~
也是一票~

以前選舉時~
只要簡單操作~外省人VS本省人~
後來演變成操作~大陸人VS台灣人~(這招到今天還可以用~)
然後再進化成操作~年輕人VS老年人~

時至今日~能否順利當選~中間選民仍然最重要~
以前的中間選民~多少會還看人選是誰~再決定~
現在的中間選民~所謂的賭爛票~比重愈來愈高~

所以盡量不要得罪人~變成賭爛票就不妙了~
選過了~應該就不會再講檢舉達人的事情了~
直轄市的市長~事情應該很多~公務繁忙~
這麼閒~有空來管檢舉達人的事情?
所以聽聽就好~不用太在意~

回正題~
有所謂的檢舉達人~還不是起因於行政怠惰~
如果政府做得好~執法嚴明~
檢舉又沒獎金~就是看不下去~不然誰會那麼閒?
高貴的市長都坐在辦公室,怎麼會知道交通的亂象呢?

市長如果不開心民眾檢舉的案件太過於氾濫,應該是要去補齊基層員警的人數,並且強力去執行,如果都沒有人違規,自然就不會有民眾檢舉的案件了
要不要叫立法院多數的民進黨直接修法

以後民眾檢舉一律不可以開單

怎麼有那麼爛的市長

既然有違規事實為何不可檢舉???

還是要搞一國兩制?台北,台中,高雄,新竹可以檢舉

台東,花蓮,宜蘭,桃園不可以檢舉

市長講那什麼幹話
altezzaclio wrote:
2019-10-30...(恕刪)


這真的是鄭文燦市長說的話嗎?也就是說只要一群人違規或是一群人犯罪都可以不處理嗎?違章、路霸、騎樓障礙物、並排停車、紅線停車、馬路停車場、太陽花、反送中⋯⋯⋯,只要是集體犯罪就可以視而不見嗎?
由此能看出違規魔人的人數比檢舉人還多,

難怪市長要出來護航,保護選票。
老話常談

很早就說過.乾脆就直接取消民眾檢舉.趁今年民進黨佔大多數

交通委員會那幾個趕快提案.附議.送委....

臺灣真的走入民眾取消檢舉.看看誰最痛苦
改善交通有何不好~廢話那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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