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原廠估價應是用新品零件來報價,老車換新零件要算折舊是合理的,不然老車不就越撞越新了!



以下是估狗到的請參考
依行政院公佈之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固定資產折舊率表及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第三項之規定,汽車耐用年數為五年,依定率遞減法每年折舊0.369,又其最後一年之折舊額,加歷年折舊累計額,其總和不得超過該資產成本原額十分之九,也就是說車齡五年以上之汽車,零件折舊後之金額已低於成本十分之一,應依成本十分之一計算。
若樓主主張恢復原狀,這也是可以的,這時對方只要去找中古堪用品再幫您復原,所花金額可能是原廠估價的7成或5成就可復原,相信對方也是很樂意配合您的主張的!
對方有拿錢出來解決也是很有誠意,如果是我,我會拿錢了事,10年車不用去原廠修,外廠簡單處理一下就好,保險桿也是消耗品,烤完美美的漆以後還不是被刮到,不漏水不影響行車安全就好,撞後不理或沒錢可賠的案例一定很多,我就遇過撞後不理的,幸好我有丙式車體險不用跟對方耗,省心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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