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KIDD0708 worte:以上紅色車示意位置為遭檢舉路段 357.4~357.5處(紅綠燈前)不過罰單位置在357.6(紅綠燈過後下圖示意) 國一南下,楠梓交道道匯入,這是平面兩線匯成一線,再進入主線照片只是取在 357.5『車牌清楚』,你實際行駛路肩一定超過 357.6
JASONKIDD0708 wrote:小弟日前收到民眾檢舉...(恕刪) 應該沒什麼疑問....你沒讓主線先行而硬擠問題是主線也不讓你插入然後4000就沒了趕緊繳一繳吧....就算要申訴也要先繳不然過一陣子變8000ps檢舉你的就是被你硬擠的(後車)
樓主啊,你自己上傳的連續照片不就很明顯長時間行駛路肩嗎?這要討拍什麼?匝道要匯入主線,本來就要靠技巧,除非你有把握比他快,不然一般有車都要讓對方先過,甚至停下來,也不會任意行駛路肩,尤其是在你後面有車的時候....我以前在有左轉燈的路口,沒車就直接過了。後來行車記錄氣流行起來,我後面有車,我都會等左轉燈,管他後面怎麼叭,有本事你繞過去啊!看誰檢舉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