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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端的國道警察真的很棒!!

ryanx wrote:
技術條件問題!
.......
2. 你的車頭一定要點頭(急煞)右偏一下。 . ...(恕刪)



舉發插隊迫使他車讓道
一定要有這個動作
不是沒發現...我是在測試高雄端舉發開單的條件
測試結果 基本上在你前方才有可能開單
明顯插隊 但不是在你正前方 就會不開單(避免被申訴)


carlo2013 wrote:
你沒發現你拍到的都不...(恕刪)
csmf wrote:
我只能跟你說有"(煞停)插隊"絕對會開單

國道我只檢舉過兩次

1.交流道利用護欄公務車停車處超車,一次連續超越3台車後進入主線忽然又不趕時間了

2.國1上國10於主線道"煞停插隊",我於主線道違規車屁股後拍攝

這兩次皆有開單



有明顯煞停在中線車道後插入 我也有舉發成功過
但條件是不能離太遠
ryanx wrote:
技術條件問題!
1. 一定要在你正前方
2. 你的車頭一定要點頭(急煞)右偏一下。



這個我知道.....這幾個影片是我在測試高雄端對於非正前方插隊舉發底線

正前方的我舉發都會成功 但我很少舉發正前方 因為我都會看後照鏡觀察隔壁線車輛情況

能讓我舉發正前方的 通常都是沒在看就直接硬插的 這種我都不會跟他硬碰硬 直接送他紅單
墮落的蘋果 wrote:
明顯插隊 但不是在你正前方 就會不開單(避免被申訴)
被申訴對該承辦員警有哪些不利的地方嗎?應該就是要後續回復吧?難道還有被申訴太多會有其他不利的制度或潛規則嗎?

本棟樓有些意見用自身經驗說會掣單或不舉發,其實這些都沒有一定標準。國道公路警察局對外當然說有統一標準,但事實上類似檢舉,最後是否舉發都是看承辦員警個人認定,他想舉發就說可以按標線長度與時間判斷車速跟距離;他不想舉發就說無法判斷,一切都是憑他個人主觀及心情。

當然啦,被檢舉人不高興也可以申訴,但除非明顯舉發錯誤,我還沒聽過申訴會撤單的,就算告上法院,最後勝訴或敗訴,還是一樣憑法官自由心證,他想怎樣就說那一面的理由;另一面的理由就會說你是無理、顯不可採。如此而已。

我想表達的就是,我們開車主要是為了自己與他人的安全,至於罰單罰不罰,比起自身的生命都是小事,別讓這些事情壞了你的心情。
萊豬吃多了的後果吧
hch2006

萊牛好吃, 吃完像xp [偷笑]

2021-12-22 12:17
墮落的蘋果 wrote:
每天上下班都需要經過(恕刪)


不意外
台灣的交通會這麼爛
這些員警也是幫兇
違規魔人一定又在暗爽了
墮落的蘋果 wrote:
這個我知道.....這幾個影片是我在測試高雄端對於非正前方插隊舉發底線

你這樣做其實是在測試警察的工作量
感謝你對於限縮檢舉法條成立做出貢獻
墮落的蘋果 wrote:
每天上下班都需要經過(恕刪)


高雄 不意外
法律的化外之地

南部交通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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