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31 wrote:依台灣的怪法律,我猜應該是五五吧!(恕刪) 五五波我覺得不公平,應該違停的責任大。但是要詳細追究,左邊住戶似乎擺了一些盆栽也不可無責。RX的責任應該是技術不夠好,但是我想我來開也過不去。
我自己的經驗,我開車經過巷子,結果我是幹道他是輔道,我撞到對方車側,對方車彈到旁邊沒有停車格,也沒有紅線的車輛。沒有人受傷,都是車損。對方不讓幹道,5成我應注意未注意,2成路邊停車者,3成這件案子違停至少5成。就是我們三台車的車損一起算再分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