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申訴失敗(待轉指示牌被樹擋住,兩線道,內線未禁行機車)

花個300元打行政訴訟吧!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5條,行政行為應明確化。

依照樓主舉證的照片確實該禁制標誌並不明確,且申訴過程由警方所提供之照片距離接近,無法檢視合理變換車道之距離外能否清晰可見。

這種兩車道還要兩段式左轉的惡規,一定要申訴到底!
我大概看明白警察的意思了,也就是指路上有明顯的待轉區,就得兩段式轉彎。

倒不是您所指的有兩段式警告。我原本看你內文就在想,不就有待轉區的意思?

看完後確定警察也是那麼認定。我不是台中人,所以也不好說對或不對。

但是以北部來說,地上有待轉區,大家都會自覺明白這只能兩段式轉彎。

或許在北部這點是成了一種默認習慣了,所以才說台中我不太了解,不好說太多。
理性勝於感性的原因在於「理性」看得出現實,「感性」卻能袜掉事實。
frogghoul wrote:

騎內線很危險?那桃...(恕刪)


兩段式左轉 應該還沒取消吧?

左轉靠左,右轉靠右,這大部份的人都知道,但有些人很誇張的從外線道直接內切要左轉,這才是問題所在。
若你還要申訴的話,可以用告示牌已經在雙實白線路段後的號誌桿上為由,已經進入內側車道準備左轉,不得臨時改變動向向右跨越雙白線及外側車道橫切到待轉區。
建議還是直接繳掉吧,這種通常都會被打槍,有掛上標誌就無敵,禁行機車標線都可以不依照道路安全規則第99條劃設了,兩段式左轉標誌當然也可以。

什麼都沒變動的狀態下,本來無(有)兩段式左轉標誌,標誌會莫名新增(移除),沒多久就會有警察取締這個項目,尤其是該路口常發生過車禍。
別人搶先左轉不禮讓直行車發生車禍,所以開始禁止機車直接左轉,必須要兩段式左轉,台灣邏輯!

還有那種同一條路上相同的車道配置有些路口要兩段式左轉,有些則不用,一條路都搞多制了,當地人都不一定馬上知道標誌臨時增減了,更別說是外地人不熟悉路段,除了要注意路況還要隨時看有沒有告示牌。
照片中的路段破解方式是直行超過目標路口後,在允許左轉的路段迴轉再右轉。
我也覺得這路口兩段根本擾民
之前寄信去官腔的被回復

大慶上下班民眾
tattboy wrote:
我大概看明白警察的意...(恕刪)


不太對喔
除非「內側禁行機車」或者「有待轉牌」才必須待轉
有「待轉格」只是允許待轉,可以待轉、可以不待轉
如果沒「待轉格」也沒有「牌子」是禁止待轉
也就是說:在沒有待轉格、待轉牌的路口待轉,一樣要被開罰
真假?有人這樣自主待轉被開單過?

Adeee wrote:
不太對喔除非「內側禁...
...
沒有待轉格、待轉牌的路口待轉,一樣要被開罰
告示牌那麼清楚,自己不想看,

只好唬爛申訴說不清楚,

這種判決書一堆,

都是違規者敗訴,

又要多一個愛唬爛的違規判決書,

笑死我了
Adeee wrote:
不太對喔除非「內側禁...(恕刪)


可是我在好幾年前
某個路口有待轉格,但沒有告示牌
但是我還是被開單...
  • 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