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avier8177818 wrote: 對呀 現場看蠻大隻的警察會抓這個喔?@@ 如果認定這是汽車「裝載」的物品,應該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一項第七款 載運人客、貨物不穩妥,行駛時顯有危險。只是這個應該懶得抓,也會有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