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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高速公路內線到底.....

鐵牛CEO wrote:
同學不是我的圖片,是...(恕刪)


也許我的文學造詣不夠好(應該是不造成塞車),造成誤會,抱歉!
但是重點還是,內線還是可以在小型車不堵塞行車狀況下得以最高限速行駛於內線車道(如果不堵塞行車狀況下還是可以一路從基隆到高雄的)
重點是:
內線不是超完車就一定要切回中外線
小型車不堵塞行車狀況下得以最高限速行駛於內線車道
認為我斷章取義的請看高公局的解釋
https://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95&p=9481


謝謝指教!
fanrien wrote:
最大的斷章取義者不就...(恕刪)



我引用高公局新聞稿與高公局網站圖片,何來斷章取義??(不堵塞跟我所謂塞車的文字定義嗎???如果是的話,我先抱歉用詞不明確)

但是我要再強調一次
小型車不堵塞行車狀況下得以最高限速行駛於內線車道
重點是:
內線不是超完車就一定要切回中外線
小型車不堵塞行車狀況下得以最高限速行駛於內線車道

如果覺得我錯了,斷章取義....請打我臉(我一定登報道歉)
sharkmegane wrote:
我引用高公局新聞稿與...(恕刪)

如果真沒擋到人
為什麼要人「放下屠刀」呢?

sharkmegane wrote:
放下屠刀,讓我們可以用最高速限一路向南吧
8924132 wrote:
如果真沒擋到人為什麼...(恕刪)


放下是指爭論 屠刀是大夥激動的回應

PS:如果我用最高速限,為何會擋到人(車)呢?
sharkmegane wrote:
PS:如果我用最高速限,為何會擋到人(車)呢?
...(恕刪)


我有回覆阿...
假如一堆你這種佔用超車道,就算真給你時速110。
因各種連環要素會導致後方車速降下來。
就是擋到人。
常開高速公路都知道明明是順暢的,卻是一坨一坨的車陣。
而這些車陣的後方車輛「沒辦法」是最高速。
看海成花 wrote:
110時速佔用內側 ..
台灣很愛拿日本來比
日本佔用超車道要罰錢的.(恕刪)


簡單阿, 就比照日本 , 然後開放檢舉

只要內側車道的後車切到中線後 , 有用行車記錄器拍到內側車道的車與前車的安全距離明顯過大

且被拍攝車從中線超越 , 因為是相對慢車佔用內車道,不用看車速,就可以成案開罰

問題是 , 不論民眾再怎麼抱怨佔用內車道問題 , 政府那些老公務員都不敢改規定 , 當然不會改善
Black Ocean wrote:


簡單阿, 就比照...(恕刪)


政府的交通政策不完善大家也不是第一天了解。
您說有可能會改成比照日本或歐洲嗎?
可能會!因為研究證實內側為超車道降低超車事故。
但不知道什麼時候會改。
所以現今只能要求自己囉!
Black Ocean wrote:
問題是 , 不論民眾再怎麼抱怨佔用內車道問題 , 政府那些老公務員都不敢改規定 , 當然不會改善...(恕刪)

人家可是說道路容量不足
還天馬行空的叫人用「奢侈」的方法來開呢


有沒有聽過「唇亡齒寒」?
110時速車多時走內線沒錯,除非中線是空的警察才能處罰~你要開超過110自己找洞去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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