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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速110能不能行駛內側車道?懶的再解釋。


你說你的GPS準,我說我的GPS準,誰說了算?


看了樓主 PO 的兩篇文章,

我認為樓主應該要先設立一個假設前提:大家的 GPS 都是準確的!

再來作後續的討論!不然跟這些人說再多都是狗屁!

至於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我是支持的!(法條也寫的很清楚)

前車都已經開到最高速限了,你還要前車讓開?只有一種可能就是你違法超速了!

你自己違法錯在先還要前車讓開!?這說不通吧!

如果大家都乖乖不超速,需要前車讓道的狀況根本就不該發生!
我快拉出來了~
急著下交流道或休息站,你別在超車道擋我的路阿~
至於超速罰單,我會去繳錢,其他不關你的事 !
這樣你可以理解了嗎?
超速是別人的事
占用超車道就是你不對!
gojen wrote:
都識字,但都選擇性閱...(恕刪)

TSC1153 wrote:
引用說明一及二說明三...(恕刪)


兩位還是沒有理解嗎…
樓主有如發現桃花源似的, 似乎有相當多的問題需要大家幫忙解惑
2019-08-17 20:10 註冊
2019-08-21 2:14 發了第一篇文
截至2019-09-02 10:38 , 13天共計發52篇文~~~
不管法規行不行一直行駛
你依照"行車禮讓原則"
不管你速度多少只要是在高速公路最左測就是要禮讓後車比你快的
即使你開到180後車時速250你還是要讓他,畢竟你是烏龜車(當然你想要跟他飆車例外啦)
反正發生車禍,肇責都會是你比較重,因為你未禮讓
在台灣左右轉車未禮讓直行車先行,即使直行車超速你還是有一半以上的肇責

自己跟後車過不去
在國外警察會把你攔下來
在國內飆仔會把你攔下來

重機法律也說可以上國道阿,你也可以騎重機上國1然後在內側車道騎110
看你會不會被逼車?

台灣的高速公路系統是照著德國建立的
德國高速公路基本駕駛原則:
1.盡可能靠右側行駛
2.左側超車
上述原則產生之結果:左側車永遠比右側車快,佔據左側超車道者禮讓
I Love TWN wrote:
樓主有如發現桃花源似...(恕刪)

沒辦法,本人疑問比較多。
I Love TWN wrote:
樓主有如發現桃花源似...(恕刪)


我註冊日期:2013-04-29 19:44
到現在連一篇文都還沒發
看來樓主問題真的很多
官方認證可以那就是可以

剩下的就是道德問題

多數人認為你不道德你就是不道德

這就是這個社會奇怪的遊戲規則

一個法治社會從來就不是以法為優先

只會以 同理心 為優先

Ex. 孝子事件
搞不懂你到底想爭什麼,回覆第三點不就叫你切回原車道了嗎?還是你想一上交流道就佔用內線開到爽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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