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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違規在先但對方肇事逃逸(已提告)

flsof wrote:
如果我是汽車,我也不...(恕刪)


好的,後續會再回覆結果讓大家知道

以下是我爬文讓大家參考:

(二)「肇事逃逸」之認定,是否與「肇事責任」有關?
1、依刑法第185-4條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參考司法實務判決載述「『肇事逃逸罪』之立法意旨,在於處罰肇事後逃逸之駕駛人,俾以維護交通安全,加強救護,減少被害人之死傷,促使駕駛人於肇事後能對被害人即時救護或其他必要措施,以減少因延誤就醫致生無謂傷亡,因此該罪之成立只以行為人有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之事實即可,至於行為人對肇事有無過失及其離去之原因為何,則非所問」,換言之,只要發生車禍,不論自己有沒有肇事責任,都要留在現場,將傷者送醫否則即可能構成犯罪。

若怕遇上碰瓷也可立即報警
Changrr worte:
(我吃線及吃到對方車道的左轉一直到對方開車未下車搖下車窗2分鐘左右開離開現場的畫面警察都有調到),

這樣我的勝算高嗎?麻煩各位給我一下意見,後續已經決定至法院訴訟了!等傳票中

雖然我違規在先,但他肇逃是事實。
警方的初判表拿到了嗎?

但既然提告了就等傳票吧。醫療單據跟薪資證明準備好, 到地檢署的時候再問檢察官要怎麼做吧。
Changrr wrote:
你好,感謝你的回覆我...(恕刪)


對方已經出巷口了嗎? 有申請車禍鑑定嗎?

若無我覺得除了警察跟法官應該沒人能百分之百回答你的問題
Changrr wrote:
你好,感謝你的回覆我...(恕刪)

基本上 有事故沒當場和解 或是找警察 就是肇逃了
跟是否有碰撞無關
只要確定是他跟你造成兩造的事故(或是你造成兩造的事故)
況且他都停車了,必定是有事故才會停車
這點是無庸置疑的

但是 民事跟刑事本就是分開
所以 車損的賠償會看責任的分屬(所以照你說的 車損 可能只有他要求你的份...)
而醫療的賠償 會看事故是否是主觀刻意造成
但是 當車禍時,他並無法確定你的傷害是否他亦有責任分擔
而他離開後,這個未確認狀態會解除,只能夠將利益歸屬於你
所以你的醫療費用 以及後續費用 都是他該負責的範圍

最後 不和解只會對於肇逃刑責的加強會有絕對的影響
舉個極端點的
今天要是肇事者死亡 就算不是自己的責任
不去看狀況 也不協助醫療
都會有遺棄罪的可能

-----
如果今天他沒有停車 就會是另外的情形了
他可以主張他不覺得這件車禍是他導致
(無主觀犯意,亦無察覺是否犯法)
或者是 他可以主張他沒注意到這是件車禍
(自覺無犯行,亦無事件成立)
但是停車了....不可能不注意到車禍的發生
since2017 wrote:
既然提告了就等傳票吧...(恕刪)


你好,感謝您的回覆

那想請問如果當天急診醫生無法開立休養天數,但我本身有向公司請了公傷假三日的假單證明及薪轉部分是否可以作為依據!不曉得您是否有這方面的經驗提供給我作參考!謝謝你
524076316 wrote:
對方已經出巷口了嗎?...(恕刪)


你好,對方車頭有超出巷口斑馬線,因為影片無法上傳也不好說,就是有我一開始吃線(逆向)左轉到摔車在他車頭前到他開車離開的監視畫面。目前等傳票中,謝謝你
Changrr wrote:
你好,感謝您的回覆那...(恕刪)

傷害請假部分
可以以假單要求 但是法官未必會全部接受
反正 傷害部分責任歸屬 他應該是跑不掉
dgame wrote:
基本上 有事故沒當場...(恕刪)


你好,感謝您的回覆,相當詳細

他有停車並搖下車窗詢問要扶我起來的路人,
但是到他離開的時候我都還是在路上沒有站起來的!所以我覺得後續我跟他求償1萬也是想給他一個警惕(加上他後續的態度)
前陣子碰到和樓主類似的狀況,但我是開車,對方騎車
我從巷子開到T字路口要右轉,巷口有寫"停",並且有鏡子可以看左側來車
當我停下來的時候,從左側右彎進來的機車車速過快,也是吃到我這側的車道
騎士因為嚇到急剎,在我的駕駛側摔倒,被機車壓住,雙方也是無擦撞

雖然騎士是看到我而急剎自摔,但我認為是對方車速過快才會急剎自摔,跟我無關
但我還是有下車問對方需不需要幫忙,騎士說沒關係;等到他離開,我才走

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先把影片備份以備不時之需
Changrr worte:
那想請問如果當天急診醫生無法開立休養天數,但我本身有向公司請了公傷假三日的假單證明及薪轉部分是否可以作為依據!
財損及醫療理賠都是以單據實報實銷。
只要有肇責, 強制險基本上都可以理賠。

薪資賠償是兩造協調, 基本上是以傷者的勞保投保金額做參考, 但最終金額還是以法官判決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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