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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通知肇事逃逸

創造新價值 wrote:

肇事逃逸是刑事
但...(恕刪)

唉~真的是覺得.....很氣也很煩!
kh2259 worte:
唉~真的是覺得.....很氣也很煩!......(恕刪)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下次車禍,不管對錯,就是停下車,報警處理。
像這次如困對方隨便拿個驗傷單(可能不是當次造成的傷),說當時有受傷,就真的吃不兜著走了。
有死傷的肇逃是不管對錯都一樣要負肇逃刑責的。
(要要以救助傷者為優先,不是沒錯就可以離開)
sunyearhuang wrote: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恕刪)

真的,非常感謝~以後真的會特別注意這個部分
sunyearhuang wrote: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恕刪)

為何有傷亡的肇逃不管肇責在誰都成立,而無人受傷的肇逃要有肇責才算肇逃,不懂
fireblade0922 worte:
為何有傷亡的肇逃不管肇責在誰都成立,而無人受傷的肇逃要有肇責才算肇逃,不懂

刑事肇逃的立法目的在事故發生時能對傷者搶救,以免傷害加重,輕傷變重傷,重傷變殘癈甚至死亡。
所以無論是否有肇事責任,都要以救護傷患為優先。
那如果對方只是輕傷或己死亡,即使離開,傷害也不會再加劇了呢?
那要由醫院認定,不是肇事者自行斷定,事實上連責任歸屬都不是事故當事人可以自己認定。
台北市政府警局的相關問答


至於無傷亡之肇逃,因為交通處罰條例並無陳述與肇事責任之關聯,通常不會罰無責方。但大部份的事故通常會有部份責任。無論如何頂多只會有違規之裁罰,也不重(1000~3000元罰款,扣照1~3個月)。
重點還是在民事和解,若肇逃方無責,或非主要責任,那麼在民事上是原告不是被告。
kh2259 worte:
想請問,目前接到一封肇事逃逸的通知書
原因是我直行,旁邊有車輛要硬切車道進來,擦撞到我的後照鏡,當下都沒有停車處理,對方報警說我肇事逃逸,警方要求我到案說明,請問遇到這樣的狀況該怎麼處理?...(恕刪)


以小弟的經驗

有很大可能是 對方怕你去報警=對方肇事逃逸 ,所以對方就先行報警!!!


這種經驗小弟有一次..
台北錦州街中山北路跟公車擦撞~~下車察看保桿無大礙,當下就跟公車司機說無所謂,沒關係~~~【因為急著去客戶那裏】...遂先離去....結果變成【肇事逃逸】~~~公車司機竟然在我離去後去報警

後來去交通大隊說明後,就沒事了!!!
所以啊~~~現在只要有事故

First~~~
我都跟對方說:【我們還是請警察來處理好了】

如果~~~對方要私下和解~~~就是用手機錄下和解內容!!!存檔!!!
只要有事故,最重要的一點,絕對不要比對方早離開現場,再來才是報警。
不要懷疑,有很多人當下跟你說沒事,讓你先離開,等你走了再報警,事後交給保險處理,保險公司的法務就會來找你了。
簡單教你...
你去警察局直接說你沒印象有經過該路段~
是不是該車主記錯車號!
請他提出行車紀錄器的紀錄~還是請員警調出路口監視器.....
這樣就知道誰對誰錯!
當然~就算有影片你也是要說你根本不知道有發生碰撞的!
要有碰撞你早就停下來扁人了~
這種新聞很多,假車禍告肇事逃逸的,
希望你不是遇到這種的,但對方如果還是機車的話大概就八九不離十

身旁也有苦主家屬也是遇到了,
事後問警察朋友也是說這種案例不少,

SOP過程:
事後大概就驗傷單就會準備好了,
旁邊會有一位自稱親戚還朋友啥的高手來指點,(一定會說他是啥高階職業的)
受傷的人大概就是扭傷筋發炎之類說詞,好幾天害他無法工作之類的,
如果有警察來拍肩或是苦笑跟你說好好處理的,
就請你多保重了.....大概都10萬起和解了事吧,
然後祈禱駕照別被吊銷

簽名等後續,希望你別像我說的苦主一樣

PS.該路段還會很神奇地沒有監視器照到.有心人士大概有場勘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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