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gz3008 wrote:我是否可以在法庭上請求精神賠償因為機車我每天使用錢都會擦拭定期洗車 花了很多心思在這部車上面如今被撞了就算換了殼心裡面都有陰影之類的...(恕刪) 說真的我笑了好吧你也是苦主沒人受傷沒辦法以刑逼民還要自己花3千送鑑定對方可能皮皮的都不出庭看判多少你花時間最後可能就是幾千塊車損而已精神賠償我是希望你可以在庭上提出啦我是很想知道法官會怎麼回覆你沒辦法這就是台灣法律
xgz3008 wrote:請教一下除了車子損...(恕刪) 機車損壞就是賠償,又不是人受傷,根本沒有精神慰撫金。還有你這台機車也不是在跟人交易期間中,所發生的減少機車價值,根本也不能主張物之減價...
xgz3008 wrote:請教一下除了車子損傷...(恕刪) 1.妳沒受傷,精神賠償不可能要求的到。2.二手車價損失,妳要去第三方公正單位申請鑑價(須自費),但法官採不採信就看運氣了。3.維修的話民法規定恢復原狀即可,如要換新零件,零件須計算折舊,工資不折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