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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牌好像魔術師,想要違規左轉就變機慢車。(必檢舉)

腳踏車,尤其是公路車才是魔術師。一下行人,一下機車,一下子又變成汽車。比變形金剛還厲害呢!

此案一定檢舉,因為騎黃牌的腦袋....

檢舉一定可以救到自己。

交通政策不好?

那你幹麻還要買黃牌?

因為拿來投機剛剛好。

絕心無情 wrote:
如果是制度的問題,不認同現行制度,那就不應該買大型重機,等制度改成你想要的再買。而不是明知道現行制度有問題,卻仍買了才來抱怨...(恕刪)
網路留言可以看出有您這種想法的人不少,有樓主這種怨恨黃牌變色龍的人也不少,會有這些感覺都事出有因,合乎心理學。不過,請大家不要忘了,制度的錯誤、偷懶不改、不精進管理這些問題,都是主管機關的責任。主管機關很聰明,也知道怎樣才能混到底,他利用統治學的基本原理,先將汽、機車分成不同通行權的兩大類;再將機車分成四、五類給不同通行權,光是這樣就夠了。人民就會自然而然分成數個不同階級不同族群互相敵視、互相攻擊,完全忘記大家的共同敵人──就是偷懶不進步的主管機關。

我只能在網路上不斷提醒大家,包括機車能不能上國道的議題也是一樣,人民當然有智慧選擇我要用什麼車用什麼路,政府可以規定怎樣的行為該受罰,確實取締並透過駕訓,讓用路人能熟悉如何讓汽機車安全共享道路,這才是有效率的社會。當然政府也可以假安全為名行偷懶之實,繼續維持現狀,反正多數人還沒發覺是自己的選擇權被閹割,不會給政府任何壓力還反而幫政府這樣偷懶的管理方式辯護。

機車能不能用國道就跟機車能不能用省道一樣,不能用,那就是逼人多開車出門,路上的車多了,塞車就會加重,如果汽車專用真的那麼好,何不乾脆規定連省道也禁行機車?

再者有人說,機車能用國道若有事故造成死傷,我不就倒楣?說這話的人可能沒發現,國道的事故率較低,您不讓機車上國道,機車只能走事故率較高的平面道路,而且用路的時間更長,時間長搭上事故率高,逼機車走非國道的結果就是死傷更多!政府在偷懶,人民還自相殘殺,助紂為虐、為虎做倀?

正常化的第一步,就是取消機車不必要的分類,最多只能分為能上跟不能用國道的兩類。汽機車的駕訓都要再強化兩者合流的安駕觀念,而不是假車種分流行種族隔離政策。
alan0831 wrote:
等???
如果沒實際上路配合衝撞制度,
要怎麼等到他改?
等媽祖託夢???


好個衝撞制度!

那我認為目前制度酒駕撞死人不會被判死刑不合理,

媽祖又不託夢給立法豬公,

所以也應該天天實際上路酒駕來撞死人,配合衝撞制度等它改囉!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21世紀最偉大的魔...(恕刪)


重機其實相對承擔風險也高,如果在上快速或等,出事多半是慘重,停車繳稅也都沒好處,所以有平衡掉這件事

robuni wrote:
網路留言可以看出有...(恕刪)


其實我覺得不管現行法規制度是善法也好還是惡法也罷,他終究是一個法,就算以後國道開放行人可以上去,他還是一個法。每個人的想法都不一樣,那要以誰說的為準?這就是法的重要性,不然天下就大亂了。

台灣法規不完善相信大家都心有戚戚焉,要如何改善還是會有過程。但是當買了一種交通工具,就代表有責任和義務去遵守相關的法規,而不是明知道目前的相關法規不合自身的想法,卻還硬要去買,然後以自身想法去牴觸現行法規,這對誰都沒好處。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此案一定檢舉,因為騎...(恕刪)


先講好,

我沒有不愛大重機喔,

很帥氣,

我也支持上國道喔,只是還沒開放前,就是遵守。

大重機帥氣,但我還是會持續檢舉,

因為這個團體有奇怪的腦袋者,

會拿機車前面照片一直問你,你知道這是黃牌還是白牌嗎?

笑死我了,

不知道縣市內有幾區人的可以當市長,

我看不出是不是黃牌照樣可以檢舉。
我覺得每位汽車駕駛也是魔術師

路邊的紅線都能變成白線,任意的停車

藍色整條的機車左轉專用道也變成汽車停車格


我覺得也沒什麼好講的
違規就檢舉就好
黃牌會違規
汽車就不會違規???
gojen wrote:
愛檢舉就檢舉,唉唉雜雜的是在幹啥?


愛留言就留言,唉唉雜雜的是在幹啥?

同樣的形容,用在你身上更適當。

給你的碎嘴100分。
也不用吱吱叫,如果誰覺得不爽,也可以去檢舉那些汽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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