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心無情 wrote:網路留言可以看出有您這種想法的人不少,有樓主這種怨恨黃牌變色龍的人也不少,會有這些感覺都事出有因,合乎心理學。不過,請大家不要忘了,制度的錯誤、偷懶不改、不精進管理這些問題,都是主管機關的責任。主管機關很聰明,也知道怎樣才能混到底,他利用統治學的基本原理,先將汽、機車分成不同通行權的兩大類;再將機車分成四、五類給不同通行權,光是這樣就夠了。人民就會自然而然分成數個不同階級不同族群互相敵視、互相攻擊,完全忘記大家的共同敵人──就是偷懶不進步的主管機關。
如果是制度的問題,不認同現行制度,那就不應該買大型重機,等制度改成你想要的再買。而不是明知道現行制度有問題,卻仍買了才來抱怨...(恕刪)
我只能在網路上不斷提醒大家,包括機車能不能上國道的議題也是一樣,人民當然有智慧選擇我要用什麼車用什麼路,政府可以規定怎樣的行為該受罰,確實取締並透過駕訓,讓用路人能熟悉如何讓汽機車安全共享道路,這才是有效率的社會。當然政府也可以假安全為名行偷懶之實,繼續維持現狀,反正多數人還沒發覺是自己的選擇權被閹割,不會給政府任何壓力還反而幫政府這樣偷懶的管理方式辯護。
機車能不能用國道就跟機車能不能用省道一樣,不能用,那就是逼人多開車出門,路上的車多了,塞車就會加重,如果汽車專用真的那麼好,何不乾脆規定連省道也禁行機車?
再者有人說,機車能用國道若有事故造成死傷,我不就倒楣?說這話的人可能沒發現,國道的事故率較低,您不讓機車上國道,機車只能走事故率較高的平面道路,而且用路的時間更長,時間長搭上事故率高,逼機車走非國道的結果就是死傷更多!政府在偷懶,人民還自相殘殺,助紂為虐、為虎做倀?
正常化的第一步,就是取消機車不必要的分類,最多只能分為能上跟不能用國道的兩類。汽機車的駕訓都要再強化兩者合流的安駕觀念,而不是假車種分流行種族隔離政策。
alan0831 wrote:
等???
如果沒實際上路配合衝撞制度,
要怎麼等到他改?
等媽祖託夢???
好個衝撞制度!
那我認為目前制度酒駕撞死人不會被判死刑不合理,
媽祖又不託夢給立法豬公,
所以也應該天天實際上路酒駕來撞死人,配合衝撞制度等它改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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