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hi wrote:
機慢車道就是規劃來讓你們撞的啊
有機慢車道的地方汽車請二段式右轉
這種非常討厭!!!!
騎機車在機車道上
快到路口
就看見這種車
打了右轉燈
擋住後方汽車道
若只有兩車道的就完了
一車道被左轉擋住
一車道又被這種右轉的攔住
然我後我騎車的感覺就是
看他慢慢右轉走走停停的
好像在向騎機車的我說
來啊!!來啊!!!你來我就夾你
看了十分討厭
cyt7241208 wrote:
先說所謂的 '關門...(恕刪)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右轉前本來就要提前駛入慢車道 (機慢車優先道也算慢車道)
除非旁邊是雙白線的機車「專用」道.
這種在快車道,進入路口後直角右轉的,我檢舉過很多次,但警方不罰的理由都很多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有右轉專用道之路段,應行駛右轉專用道
有慢車道道之路段,應提前30至60公尺換入慢車道。
無特別規定者,應提前30至60公尺換入最外車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