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無責, 因為你已經有注意, 是他沒注意從後方騎上來撞你, 他是後車, 遇前面沒空間可走應該要停下來, 她卻硬騎而撞到你, 顯然是她的錯, 她的證詞正好證明她的過失。不過, 在網狀線樓主可以不要進入(跟MAZADA那台太近), 或許可以避免三寶瘟神sheldonbb wrote:影片在此可從01:40...(恕刪)
sheldonbb wrote:影片在此可從01:40...(恕刪) 不用那麼氣憤告不成過失傷害是應注意、未注意你只需要主張 應注意、且已注意,行車紀錄器影片可供佐證但無法反應右後方自撞如果我是你,面對這種態度的人,我會明講除了保險給你的一率不賠,有本事就去告我外帶會他們求償民事,看他要不要自找麻煩
筆錄有記載阿婆說得自撞路邊車輛再撞上你就夠了剩下讓保險處理但建議你抽空去看一下對方,不一定要帶東西去,但要留下紀錄證據,以備真的上法院讓法官不要對你有意見若因此有支出,有些保險有理賠慰問金,可以詢問一下你的保險專員
過失傷害沒什麼大不了,被判刑錢也是繳給法院,你有保險民事錢的部分有保險公司處理,傷害的部分看你在不在乎刑逼民對在乎的人很有效,不在乎的人就算告十條傷害也沒差,又不會抓進去關有什麼好怕你車輛也去原廠維修,這個也是你跟對方談判的本錢
是我就跟他嗆說等上法院再來談不就是她自己先擦撞到旁邊,才來撞到你的說真的,我沒有偏袒什麼二輪四輪機車開車的都有很隨性的但汽車對汽車,除非很嚴重不然最多是車輛毀損人沒受傷,就是財損而已,什麼都好談騎車小擦撞就多少會有點傷明明自己才是車禍主因,卻在搞什麼受傷最大分明是想敲一筆